營業小客車全賠,切記,營業車因為違規(違規跨越雙白線)肇事,是要被吊銷營業執照數月,加上機車騎士受傷,所以請求計程車(應該吧)賠個幾十萬,(若只是皮肉傷,就求償10萬+修車費用)我不知道修車要多少錢也就是實際金額被砍成是 "修車錢+5萬" 為合理 (皮肉傷之下,若是骨折,加20萬)當然,對方若真的是計程車,有75%你是一毛都拿不到錢,為什麼?我想跟計程車發生車禍的人,都可以作證。
彤彤的爹 wrote:可以請問為何是右側超車的輸阿,依據哪條規定可以說明嗎謝謝 您這個情況並不是右側超車,我也是必檢舉,但我給您正確法規知識。右側超車是同車道 前車+後車,後車想要超車,所以變換車道到右邊車道,這時候,還不是右側超車喔當後車由右邊車道加速,超越前車,一定要超越喔,在切回前車之車道(這時又同車道,只是前後車位置互換),才是右側超車。也就是要有 "切回" 原車道的動作,才是違規右側超車。至於有沒有法條說右側超車是違規,我想法律條文搜尋一下都有,我也不用多說。
彤彤的爹 wrote:謝謝您的回答,我想請教現在初判表已經申請出來了,上面兩邊都寫"因雙方供述不一,依現有資料尚難客觀分析肇事原因"請問這樣子要怎麼談呢? 約對方談和解(可能是保險代表),就是向對方講你要的金額,(自己先算一算)留一點空間討價還價,或是同情對方降一點,如果對方不接受,就是跟承辦的警察說你要提告過失傷害。(報案日算起6個月內)就會進入到法律程序。至於花3000元做什麼肇事鑑定,根本不用,要也讓對方去花錢,法官也不會看。我談和解從不會講什麼你幾成我幾成,只要是機車受傷與汽車四輪沒傷,只要機車沒酒駕、沒違規,就是一個金額要對方賠。上法院絕對也是四輪賠機車,放心。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約對方談和解(可能...(恕刪) 沒錯確實是保險公司來談保險人員說初判表上沒辦法釐清肇事原因所以只能以5:5理賠,聽到當下有夠氣就不想談也打電話給對方,問他到底要不要處理對方還是一樣的態度說全部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了真的是想要讓我提告嗎?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