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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車禍所衍生的名譽毀謗,惠請各位協助

在下有難惠請各位指點,本人於104年與私立大學教授發生車禍碰撞,因對方為後車追撞,在肇責上”雙方”沒有爭議、”同意理賠”我方,本次車禍造成我方車損為:後保險桿擦傷、後葉輪弧擦傷、鋁圈擦傷及車身貼膜損傷。

在維修報價過程中,提供原廠估價單及清楚明細,由於對方主觀認知”價格不合理”,因此我與保養廠做過數次協調調降維修費,其總金額為2萬2千元(含包膜),因兩方都有丙式保險,”對方”保險公司也批價同意,但由於肇事人不認同報價金額,因此我過程中去電溝通,前後通話總計達四小時(240m)之多,而後因為工作煩忙,已無心力周旋,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反遭對方更無理之要求,既要求我要清楚在估價單內載名”維修材料、何種材質、維修工法與程序技術等”由於這已跳脫原廠報價能處理的報價方法,本人與對方說明,承辦保險最大之價值在於能減少車禍事故繁雜程序,所以我已委由我的保險公司處理,若欲了解詳目可委你我方之保險公司協調處理,接下來對方:1.首先對方先去控告自己的保險公司其程序瑕疵 2.告發我方詐財。

而後我給足了對方三個月時間讓其滿足疑點之查證,在這當中我也與”對方”保險公司商討解決方式,因肇事人控告自己保險公司,對此已動用至主管層級審閱維修明目,也都有對其維修金額進行批價核准,但由於承保人不簽名,無法核發理賠金;時過多日、由事發後已近半年,我車損也得修復,只能自己報”我方出險”進行維修,後續就交由代位求償方式讓保險公司處理,因我方保險只能陪”原車配件”,所以原車件修復金額為14400,貼膜費用8000我自行吸收。

接下來卻衍生更為離譜之事端,首先對方跑來我公司找我主管,控訴我人品不良詐欺他,在辦公室還有其他同事皆在之場域內,喧嘩我詐欺他理賠金、應予開除,當下我人雖不再現場,經單位主管指示須妥適處理此事件,我又耐心與堆方良性溝通,反遭人身攻擊與指責,無奈遇到偏執份子,也只能上協調會處理,在民事調解會時,還是強烈指責我聯合保險公司與原廠詐騙他,其調委也一面倒的認為他主觀意識太強,並勸誡對方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指責詐欺是有名譽毀謗的罪責。

而後調解未果,因原車件車損是我保險公司出資、貼膜費也是我自行吸收、調解也做了,對方在無任何理賠及支出費用情況下卻還不滿,找上我公司”董事長”,宣揚其偏頗理念,已造成主管對我名譽上之貶損,同事私下總是會有私語之流傳,嚴重影響我的工作發展,對此我忍無可忍、需進行災害控管,自費數萬元請律師(前後近十萬),提起刑事告訴;檢察官經調查認為詐財之指責乃"車禍理賠攻防行為",不構成名譽損害,並在我出庭之證人調查過程中,引用"我在證人心中並沒有造成人格貶損之情形",因此不予起訴,但我提供之證人目的是要證明對方在公開場所毀損我名譽、並非證人對我評價之觀感,經上訴後還是遭駁回。

而後進入民事庭,民事一審與刑事判決事一樣之論點,在這過程當中對方譏諷之言語造成我痛苦不堪,審判結果不僅成為對方攻擊我詐騙之工具,甚譏諷我法律認為他是對的,我就是詐騙!!!!!司法不僅不能展現公正、還我清白,還成為加重傷害之工具,真的非常痛心,並且因對方是”大學教授”藉其名威之影響,現在同事及主管看我多少會有點異樣,大大影響我的工作發展與生活規律,已造成我焦慮及憂鬱之情形,現在、民事二審即將開庭,請各位幫幫忙,提供一些攻防建議,使其最後機會打贏這場官司。



2018-06-05 16:3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 名譽
以你單方面的言論,看不出你有啥錯
但是你公司同事寧願相信陌生人,也不願相信你.........
還有你的證人感覺也沒有很挺你..........
所以 你應該要從這兩點著手吧!
還有請備妥錄音設備,對方來時宣告你要錄音
不然 贏面很小
sungchih wrote:
以你單方面的言論,...(恕刪)


跟我同單位的同事就因很挺我,當檢察官問到"那你認為被告之言論有沒影響告訴人在你心目中之觀感"
我的證人回答:沒有~
就是這句沒有,檢察官認為"我的名譽沒受到貶損",因此不起訴......

單位主管了解我為人,但公司其他高層及部門同事少接觸,不熟的情況下就會被異眼相看
只能說大學教授之名威有其影響力~~

s740.athlete wrote:
在下有難惠請各位指...(恕刪)


這種人
簡單說就是找兄弟照顧一次就會乖乖了...
s740.athlete wrote:
在下有難惠請各位指...(恕刪)

看起來你至少有保丙式險以上<對方也有第三>
真不懂對方再堅持什麼?只因為隔年保費增加那麼一點點??
其實一開始完全交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你不該主動打電話的,這麼一打便纏住你了!
你的保險公司也不行,一點小事也弄不好!

不要以為高知識份子比較好溝通,很多自恃慎高以為有點學問給你來個大鬥法.
通常這種人面子裡子都要,碰到了真的很麻煩~~

pighead.jen wrote:
這種人簡單說就是找...(恕刪)


在我現在的處境
真的認為文明人的做法是沒有用的

s740.athlete wrote:
在下有難惠請各位指點...(恕刪)

你為何不也去他的學校讓校長師生知道他蠻橫無理?
那你不會以其人之道還施彼身 , 你去他上課的地方找他啊問他學生校長他這樣行為對嗎?
我只是好奇車禍對方可能有你家住址 , 但是怎麼會有你的公司住址資料
是你告訴對方的嗎?

s740.athlete wrote:
在下有難惠請各位指...(恕刪)
攻防戰就是把事實(不可以加油添醋)陳述到他的學校校長信箱,
還有他的任教單位,也可以直接去找他們的系主任。
以及BBS(當然BBS屬於公開發文就不能寫這老師名字嚕 保護你自己)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妨礙名譽這條要告成功的案例真的不多

誠實棒棒糖 wrote:
你為何不也去他的學...(恕刪)


對方會為了一萬四千元的金額鬧,是因為不知哪來的美國時間

我工作繁忙,該盡的義務都做到了,但因無理要求無法滿足對方,所以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為了一萬四千元還得請假,洽見對方主管,時間成本不合理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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