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班回家的路上碰到一台轉彎公車煞車不及撞上他
當下司機問我人有沒有怎樣,因為剛發生撞擊還沒回神,司機就問說我們把車移到路邊我就移過去了
當時腳被車子壓傷行動不便
我要打給警察司機原本還說不用打
聯絡警察後現場圖畫完要去警局做筆錄對方也遲到很久
我做完了警察還問說司機怎麼還沒來
做完後我就去醫院驗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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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一週車子維修費也估出來了
司機方面一通電話都沒有聯繫過我
我主動聯絡對方詢問該找誰 是否公司有保險
他說詞一直推託,一直強調都我的錯
態度過於惡劣我直接告知對方再講下去也沒結果直接掛斷了
隔日聯繫對方站長也只跟我說叫我自己送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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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已經跟警方拜託協助送調解了
對方態度很差 我也很想提告傷害 不知這方面該如何求償(右半邊多處挫傷 腳被壓到行動不便無骨折情況)
照片如下 我是B車(黃牌大重) 對方是A車(公車) 當時車速大約40~50 因為前面有經過一個路口 行經該處又有看見該公車停止在槽化線上有再一次減速卻因為對方繼續轉彎煞車不及撞上
(有查看警方提供之路口監視器公車在我抵達路口前再次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