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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要求過份嘛

朋友開著自小客車與突然迴轉租賃車擦撞

車鑑會報告租賃車為肇事主因 朋友為次因

朋友這方有受傷 頭部挫傷與頸部甩鞭損傷(成大醫院診斷書)

對方無傷

朋友見對方才20初頭 也不想讓她背過失傷害的刑責

加上自己工作忙碌 就想說能省事就別跑法院

後來只要求對方把自己的車修好(原廠估價一萬四千多)

其他的精神撫慰金.工作損失他都沒要求

結果對方還要求我朋友負擔她租賃車三成維修

若二造只是單純車損 負擔三成完全合理

但朋友都受傷了(對方從頭到尾都沒詢問與關心過傷勢)

朋友都讓步不提告刑事的部份

對方竟然還要朋友賠她三成

真的無言
2018-05-13 15:0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要求
這是個人吃人的社會
你覺得她可憐
搞不好她覺得你才笨呢
先申請調解看看態度
再來就是請員警幫你提過失傷害告訴(俗稱的以刑逼民)
和解後 再撤告
別先撤告 再和解
單據準備好 要用隨時有
租賃車一般有保險
所以對方車主可能認為既然要出險
財物跟人身都可以賠償您朋友
租賃車輛也需要維修

等於原本您朋友需要賠償金額是15000
維修七成是10500由對方保險處理
傷害及工資可能可以要到9000
對方要修也算15000
由您朋友的保險支付三成4500
您朋友最終還是得到總額19500的賠償
只是您朋友下一年度的保險會稍微提高
對方則自付10500修車就好

依據一般法則來處理
您可以幫欲賠償的內容連同單據跟薪資所得備齊
由您的第三責任保險公司安排調解
對方的第三責任保險公司應該會陪同
調解不成...再用過失傷害來處理

只怕您朋友無第三責任財物險
就需要比較懂保險理賠的朋友陪同協調了

fellegg wrote:
租賃車一般有保險所...(恕刪)


被您說中了朋友沒有保第三責任險

對方說她租車的那家租車公司 都只幫名下的車子保強制險而已

我真的滿納悶的 租車公司怎可能只保強制險
a0979 wrote:
被您說中了朋友沒有...(恕刪)


這樣最好的方式是找第三人跟對方協調
反正您朋友的目標很明確
對方相信也有維修的金額
除非對方的車要修個破六位數
分析厲害關係後
如果對方還是堅持
直接申請刑事過失傷害附加民事賠償比較快
過失傷害一般都一個月至三個月
易科罰金就三到九萬
加上一些零零總總的費用
相信對方不會傻到要被強制執行
(所謂的以刑逼民)
對付這種無賴就不用仁慈了,直接告傷害求償他就不敢囂張了。

a0979 wrote:
朋友開著自小客車與...(恕刪)

你自己放棄自己索賠權益,但這並不等於別人也得跟著你放棄自己索賠的權益!

一廂情願的結果就會如此!
當時在面談時,你放棄自己體傷時就得要求對方也放棄自己的理賠!當和解不成時就公事公辦!



看到小賢子 wrote:
你自己放棄自己索賠權益,但這並不等於別人也得跟著你放棄自己索賠的權益!


同意!

和解時就應該把維修事宜談好
謝謝大家的意見

轉述給朋友知道了

希望朋友能“硬”起來處理😂
沒保車體險就算了,
連第三責任險都不保也敢開上路,
只能說你朋友的心臟很大顆!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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