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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應注意而未注意 V.S. 蝦米嚨不驚 向前走

今天在國光路上親眼目睹車禍發生,以下是小弟扼要說明。。。圖為模擬重返危機現場

地點:國光花市往大買家方向
時間:9:10~9:40
氣候:明亮,溫暖

[討論]應注意而未注意 V.S. 蝦米嚨不驚 向前走

停紅燈時,只有我跟旁邊的休旅車。。。這條路是我們的啦!!

目視前方100公尺有一老阿婆,欲走向中央分隔島,很懷疑她是否來得及在我們起步時到達???


[討論]應注意而未注意 V.S. 蝦米嚨不驚 向前走

啊哈~蝦米都不驚,向前走。。。。

此時離阿婆大概30公尺,旁邊休旅車似乎還未有切換車道的打算

本人已做好心準備,目睹危機現場,左右路口停紅燈的車輛似乎未察覺


[討論]應注意而未注意 V.S. 蝦米嚨不驚 向前走


啊哈~蝦米都不驚,繼續向前走。。。。

剩下5公尺,休旅車竟還有時間叭~ ~ ~ ~ ~ ~ ~

而且還白痴的欲向中央分隔島擠過去。。。明明路那麼大條 = =??

剩下0公尺,聽到緊急響亮的煞車+碰撞+右車鏡破裂+鏡片破碎掉落+老阿婆倒落的聲音

左右路口等紅燈的買菜太太也發出唉~ ~ ~ 呦


我仍然依照50公里車速,往我的目的地前進

我只有往後照鏡看,內心只有一個想法。。。。

一個巴掌打不響,該來的還是會來,凡事都要有兩造才能達成
2008-03-04 18: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蝦米
又是一個白目老頭....
他不是要故意被撞要錢就是
他真的聽不到喇叭...........
我曾經聽過
耳朵有重聽..
所以喇叭聲聽不到..
而因此被撞的...
開車的不大都是這樣
就先入為主的認為對方會閃會讓
尤其對方是非四輪的時候

遇到這種的路人
我都是由他後方通過
300 ㄇㄟ 爽爽用!!!
唉...這是天意嗎...

--
每次開車時...老爸最喜歡在旁邊念的一句話
"寧可多按喇叭提醒人...總比撞到時才惡惡嚷(台)"
孟子曰:窮則獨善其身,富則妻妾成群
台灣的法律在交通事故上的立場真的很奇怪
明明有過失的一方被撞,受傷甚至死亡
無辜的駕駛卻要吃上過失致死(傷害)的官司
昨天看報紙
無照小鬼 與同夥擦撞 > 倒車>剛好捲入前方的公車底下>死亡
公車完全沒有違規
結果是 : 公車司機= 業務過失致死

怎麼會有這種事情阿????



這個事情我昨天才發生過
我在台北市大稻程碼頭的提外道路
剛轉進去以時速40慢慢龜
在前面明明不能迴轉的地方
一個阿伯和伯母 就給我突然的迴轉
很好 煞不及撞上
在之後談和解的部分(雖然我就打算和解)
伯母還說我的錯 說我騎太快撞到
警察也說我應注意而未注意
我想說的是 有時事情發生的那麼突然
要怎樣注意到 想注意也來不及
而且到底要怎樣才算應注意而未注意
我熊熊的覺得這是一條很不明確的法規
反正感覺就是撞到的人就倒楣

p.s 車頭毀 車架歪 上星期才剛烤漆好的錢又白花了!!
還無原無故付了醫藥費(純抱怨)
大家好呀!!
a5243686 wrote:
這個事情我昨天才發生...(恕刪)

不知道可不可以用"對方不可迴轉,但迴轉"來反控對方違規在先?
以致於後方來車"應注意,但未能及時注意"


這狀況還好
還有一種狀況更恐怖
前方車被後方車撞上,後方駕駛受重傷,前方駕駛沒事,卻要賠後方駕駛龐大的醫藥費
這才莫名奇妙

ps.當然狀況很多種,判例也很多樣化
江譽鏐 wrote:
不知道可不可以用"對方不可迴轉,但迴轉"來反控對方違規在先?
以致於後方來車"應注意,但未能及時注意".(恕刪)


不行! 所謂的"應注意而未注意"指的就是說"駕駛人必須隨時注意其他行人或駕駛人違反交通規則!"
所以即使在不可迴轉的地方你也必須注意其他人違規迴轉!
不信? 去查查交通規則吧! 印象中有這麼一條! 這就是台灣啊!

交通? 一切隨意就好!
烏龜守則- 1.上交流道後一秒鐘內絕對要切入內線! 2.並肩同行,慢活多悠閒!
應注意而未注意
死、傷者為大

只要記住這兩條包你在馬路上無往不利
路那麼寬,
休旅車明明可以稍微減速讓她安全通過或提早變換到中間車道,
那位休旅車駕駛只會按喇叭警告.....會不會反應太遲鈍啦?!

人命關天,
我們駕駛人要先做的就是「盡量去閃避危險」,
避開危險後就一切萬事太平,
至於,
老阿婆是否白目違規穿越車道並不是最先要去爭論的,
發生車禍、閃避不及撞上老阿婆後再去爭論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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