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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無肇事責任,對方要求去調解委員會

各位大大好,

小弟第一次發生車禍,很多事情不懂,想請教一下版上大大的經驗與意見。

小弟在去年底發生車禍,一台重機從後方追撞我的車,當下有叫了救護車來,重機騎士表示只有輕微擦傷,人無大礙不需送醫。當場也有請警察來,並且交了行車記錄器影片給警察局。

後來拿到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上面寫我這邊「尚未發現肇事因素」,對方則是「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但我今天卻收到了調解委員會寄來的調解通知,要我下週出席,委員會說這是對方申請的。想請問大大,我有需要出席嗎?因為下週我人在國外出差,如果有需要出席的話,委員會說要我自己跟重機騎士溝通改時間,而且提醒我如果沒出席可能會有個人權益受損,建議我最好跟律師諮詢過再做決定。聽得我膽顫心驚的,想聽聽有經驗的大大們怎麼看?

在此先感謝願意提供建議的大大!!

補充:我有買車體險,損傷部分已經由保險公司處理好了,修了六萬多。對方重機車頭也挺慘的,修多少我就不清楚了。
2018-03-01 12:05 發佈
我的建議
1.如果你要出國而無法前往調解委員會,可以用書面將無法前往的原因陳述附上你的機票等資料,要求延期
2.對方要求開調解委員會的原因基本上就是求償,你是否應該將手上現有的報案資料與當時警方給你的所有文件備齊.因為如果你沒有過失而你的車有損傷,其實你也可以向對方要求賠償維修等費用.
3.能在調解委員會處理好最好,真的開庭不光是錢的問題而是很煩人無法好好做事過生活

mcjordan wrote:
各位大大好,小弟第
...
我有買車體險,損傷部分已經由保險公司處理好了...(恕刪)

大大車損應己簽下由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大大有義務要通知保險公司, 要不要去保險公司自行決定.

對方騎士有受傷?

裡斯特 wrote:
大大車損應己簽下由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大大有義務要通知保險公司, 要不要去保險公司自行決定.
對方騎士有受傷?


我已經有通知保險公司這事情了,不過保險公司說,我只有買車體險,沒有買第三人責任險,所以保險公司不會派員處理這個。但保險公司窗口是有跟我說,既然沒有肇事責任,就不需要出席調解。

重機騎士當下明顯看得到的只有輕微擦傷(牛仔褲沒破,但拉高褲管看到有些紅紅的擦傷),救護車人員進行各項檢查均無異狀,因此騎士也說不用跟救護車回醫院。

mcjordan wrote:
我只有買車體險,沒有買第三人責任險


保費低、保障高的第三責任險不保,
卻只投保保費高的車體險,
有點想不透是什麼原因!

發生車禍時,最難搞定的就是對方的人車(不管肇責高低),
一般來說都是先把第三責任險保好保滿,
有足夠的預算再考慮車體險!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Mystique Hsiao wrote:
保費低、保障高的第三責任險不保,
卻只投保保費高的車體險,
有點想不透是什麼原因!
發生車禍時,最難搞定的就是對方的人車(不管肇責高低),
一般來說都是先把第三責任險保好保滿,
有足夠的預算再考慮車體險!


車子保險其實我一直沒什麼概念,再加上也沒出過車禍,所以保險的優先順序還真是不懂 >"<
所以如果預算有限,應該是先買第三責任險嗎?有多的錢才來買車體險嗎?
當初沒買是因為單純看到第三責任險都是付給別人的,跟自己沒關係,所以才會買車體而沒買第三人.......
所以大家都是第三人責任險高於車體險?
除非你車子真的超貴,又或者車主本身是三寶,不然我不建議多買任何保險.

第3責任險就是你有肇責時賠對方.
正常開車又如何會有肇責???
所以除非你是三寶,不然就是習慣性違規,第3責任險就真的很重要.

mcjordan wrote:
所以如果預算有限,應該是先買第三責任險嗎?
有多的錢才來買車體險嗎?


自己的車撞壞(傷),大不了不修,
但把別人的車撞壞,或把人撞殘撞死,能夠不賠嗎?

修車了不起幾十萬(超跑等級除外),
而且很少會衍生其它的問題或費用,
但若是有人癱了掛了,
以一般『行情』來說,大概都是三、五百萬開始喊價,
就算只是受傷骨折,光是被對方盧就夠你受的了!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mcjordan wrote:
車子保險其實我一直...(恕刪)



雖然跟主題沒太大關係

自己車撞壞大不了不修→這可以自己控制
把對方撞死撞殘撞壞→自己無法控制

車體險以國產新車乙式險平均保費可能都要2~3萬
但一般第三責任險基本50萬/200萬/2倍 保費2000元上下
超額1000萬也保費2000元上下

樓主不覺得第三責任險很超值嗎?
樓主如果無肇責,不需要出席調解

你的財損已由保險公司出險,後續代位求償是保險公司跟對方的事

而對方的車損+傷害,因為你無責,本就跟你無關。

我想禮貌性通知調解委員會說明你不會出席就好


另外是樓主的保險觀念

保險是做風險轉嫁,把我們無法承擔的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來承擔

所以什麼是無法承擔的風險就很重要了

通常我們自己的車,撞爛了頂多就是損失一台車,也許會很痛,但通常你能買得起這台車,那麼損失這台車其實都是承擔得起的

但我們不知道哪天會跟一台超跑發生事故,萬一對方的車賠起來要好幾百萬,這風險我們承擔得起嗎?

又或者對方受傷甚至失能,賠償金數百萬起跳,這樣的金額也是我們一般人無法承擔的

所以買保險,第一優先是先買無法承擔的風險。

因此賠別人的最優先,因為你不知道會跟怎樣的人發生事故。

有餘力以後,才是買安心、方便

譬如買車體險,如果你被撞了,不用跟對方糾纏理賠金的問題,出險後讓你的保險公司出錢,該代位求償都讓保險公司處理

這是買方便。


買人身保險也是一樣的概念,優先買你無法承擔的風險

譬如生病無法工作,醫藥費再加上沒有工作收入,家裡老小都靠自己養,這個風險就是我們無法承擔的

但生個小病,開個小刀,住院兩三天甚至連住院都沒有,這種理賠內容就可有可無,因為扭到腳休息三天,相關的醫療費用跟工作損失(搞不好大部份人用特休請掉就解決了),完全是我們能承擔的範圍。這種保障內容是非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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