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中,我騎車在直線上
突然從人行道上下來要橫切道路的三寶衝了出來
直接從他的機車中間部分直接撞了上去
我只是小擦傷,但對方腳粉碎性骨折
因為這陣子對方是告知說要等傷患出院休養一陣子後再談和解
但直到上次談和解時,對方的一堆訴求
零零總總居然要我賠償六十多萬
我當下整個很不高興 也跟對方說現在是他們違規不是我
這種條件當然我不可能和解
於是到最後我直接到警局報案告他過失傷害
當然我也被告過失傷害
那麼我想請問一下 我直線直行 他們可能告的成嗎???
這樣合理嗎???
(初判表上只寫我懷疑超速)
abo44 wrote:
不知道你有沒有申請...(恕刪)
有申請,但初判表上面寫我是懷疑超速
我比較在意這個,因為保險公司的人說這樣我就有很大可能被認定有肇責
所以到底是會怎麼判我也不知道
然後至於大大您所提到的申請車輛鑑定報告那個
我是有根保險公司的人討論過,他們是認為可申請
但不知道法院參考的程度大不大(法官自由心證)
simon945168 wrote:
既然都提告了,記得要...(恕刪)
已經和保險公司的人在討論要準備什麼文件照片
jason 567 wrote:
若證明確實是人行道橫...(恕刪)
因為對方再做筆錄好像是說自己要從人行道下來轉入直線
但說我騎太快而導致撞到了他
而初判表上也是寫懷疑超速 那麼這對我會很不利嘛!?!?!?
但會吃一個應注意而未注意,告都可以告,怎麼賠看法官怎麼判
希望你不要遇到恐龍法官
老實說,你是直行但不代表你無敵,在台灣來說是這樣
今天他騎車你可以說他是三寶,但你有沒有想過,萬一衝出來是一個小孩是老人呢,你就直行把他輾斃然後你說你有路權嗎?
同樣的道理,你是直行你有理,但法律沒說,直行可以撞人,有種東西叫防衛駕駛
所以你直行就可以無視周遭嗎?
今天好在是他騎車...人沒死...他死了,你更慘
我今天也不是想檢討你,我只是想跟你說防衛性駕駛的重要...希望你懂
今天行人違規過馬路,三寶違規,但...不代表你可以撞他,更何況撞到骨折
再說一次他騎車你可以說他是三寶,但你有沒有想過,萬一衝出來是一個小孩還是一個老人呢
他們是錯了,而且白目...但...你 不!能!撞!他!
我不知道他是多急冒出來啦
不過你有沒看過 有人直接從安全島跳出來,然後車直接撞上去的新聞
用你聰明的頭腦想一下,你覺得那台車能不能全身而退? 我們會說...那個人跳出來自己找死噎,我們會說這個這個駕駛員很衰小
但賠還是要賠 賠多賠少而已
現在回來再想想你現在遇到的情況...你就知道了對方能不能告得成了
再說一次 告絕對可以告,怎麼賠。看法官認定
好好打官司吧
台灣就是死者為大。雖然他沒死XD
台灣法律講究公平
有網友妳0肇責 老實說~不可能
有一種車禍 你開車 對方頂你屁股。 兩人都沒事。那才叫0肇責
現在人有事...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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