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AU●-7070 Smart 車主:我是 2018-02-11 13:02 在國道一號北上后里到三義段 160km 處,有擋到您車道的休旅車主。回來檢視後方行車紀錄器後,發現當時您在外線切入中線車道,而我要從內線切到中線車道。剛好您與我車的相對位置是照後鏡與C柱死角,導致未能及時察覺您的車輛。造成不便,深感抱歉。
Dear simon945168 :感謝您的建議,近期會評估安裝盲點偵測系統。Dear alaokj :感謝您的認同。有時候路上糾紛都是非故意的,只是當下狀況無法以雙方的角度來說明。Dear gtr86x :對方比我早幾秒切入車道,所以路權應該是對方為主。感謝您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