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求償

誠心發問具專業知識的難題
小弟2周前正常騎機車遇到闖紅燈+逆向違規車輛撞擊,膝蓋有扭傷,機車毀損估價6500, 目前膝傷仍復健中,至今對方未打過一通電話慰問或談和解。
上開案例請問能求償項目及價金標準?機車一定是實報實銷,膝傷的部份就算賠償所有醫療費也不過幾千塊,精神賠償???尚可工作但有明顯影響,對方皮皮的怕沒錢賠不敢請傷假,遇到這種擺爛的該如何為自己討公道??
2018-01-29 21:33 發佈
vblfdfht wrote:
誠心發問具專業知識的...(恕刪)

你以為人家是大好人?車禍了還要跟你和解賠錢?會違規的都是什麼人?先問對方有沒有保險吧,有保第三就恭喜你了,直接對保險要錢,怎麼要?去問對方的保險理賠專員就好了,但是雖然會給錢但是只會給該給的,其他的很難要到。要是對方只有保強制險,你佛心的話就要要醫療費就收手了,覺得不夠的話,先想想要不要告他,走法律路線要錢,但是會花不少時間,先考量錢和時間那個比較划算再去告。最後要是對方連強制險都沒有,你完全不想要錢的話,那就算了,當做天災好了,要是想要錢,那就直接告了,收集所有證據、相關單據,找過律師諮詢,速速調解失敗然後快去告就對了

vblfdfht wrote:
誠心發問具專業知識...(恕刪)


依您的案例可以在發生事故的六個月內向處理事故的交通隊員警表明向肇事者提出「過失傷害」或「業務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後續由檢察官受理案件,若檢察官確定起訴肇事者,您可於開刑事庭時當面向法官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候補),利用「以刑逼民」的方式讓肇事者出面處理,若賠償事宜談判順利,則可和解撤銷告訴。

若肇事者依然故我,則繼續走完司法程序待刑事庭判決確定後,會將案件轉交民事庭繼續審理「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這段期間您就好好療養、復健膝傷,保存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多申請副本以備開庭、強制險、您的人壽險出險證明用),傷害醫療費用給付(醫療費、診斷證明書費、看護費、往返醫療院所交通費)都可由強制險獲得補償。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若肇事者無投保強制險,您也不用擔心!可尋求「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先給付您補償金額,再由該基金代位行使請求權人(您)對損害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之請求(賠償)。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如果開刑事庭的話是不是就要請律師了,如果賠償金不足支付律師費不就賠慘了,對方至今仍然一通電話都沒有,看起來應該是要上法院了

vblfdfht wrote:
如果開刑事庭的話是...(恕刪)


刑事庭主要是由檢察官主導,法官依相關證據(交通隊雙方筆錄、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現場暨車損照片)針對肇事者對您過失傷害輕重程度的判決,開庭期間(偵查、起訴、準備)檢察官與法官都會安排兩造雙方數次調解,若調解不成才交由法官最終判決,頂多判肇事者拘役幾十天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所以不用聘請律師。

若官司走到刑事附帶民事,建議您衡量本身是否具備法律專業知識或是委由執業律師代為興訟,因為後續將面臨撰寫各種書狀、言詞辯論、閱卷、答辯...等雙方攻防,稍有差池,法官不認同您要求的賠償項目與金額,最終裁決的金額可能讓您得不償失!

PS.法官與律師在法庭上彼此互相尊重,未來有可能角色易位,律師變法官,法官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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