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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彎後限縮道路路權判斷?2018.05.30 更新中

先謝謝各位的回覆及指教,你們的留言太多太快我可能無法一一回覆先說聲抱歉,這個案件好像有點複雜,要判誰對誰錯或錯多錯少還有待後續判決結果,因我查不到類似資料,所以上來發問看看有無類似經驗或類似判決的結果,後續也會更新上來讓大家可以做個參考。


我自己也不敢斷言自己會沒有責任,這條路是上班每天都會行走的,對於過彎後路況我很清楚,主要是自己有保責任險,而對方車輛沒有,會有我車損談理賠的問題要處理,我車年近十年,沒辦法投保車體險故無保險公司處理我車損部分。


再次謝謝各位的回覆及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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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修改沒注意到是回文所以重發)

5/30更新
因保險公司理賠員鬧一個大烏龍,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總之我在五月初拿到了初判表,(如下圖,本人為第二格)

過彎後限縮道路路權判斷?2018.05.30 更新中

經理賠員通知對方後對方非常不服所以花了三千元申請鑑定,就在中午開說明會,先是播放路口監視器再播放我提供的行車紀錄檔各自說明,對方依然強調是我惡意超車,我方準備好資料連同第一撞擊時間點車身已回正的照片及過彎前已超越對方車輛位置照片做說明回擊,大約五分鐘的時間結束說明,離開前對方則又拉著我開始嗆聲說「我什麼沒有時間最多,要玩就來玩,明明是妳超車⋯要是鑑定出來是妳的錯我絕對告妳告到底」,我只告訴對方等結果再說就先行離開了。




其實早打算就當消災,所以一直拖著擺著,連理賠那裡自行結案了也是偶然想起去問業務才知道,對方不服起了動作又挑釁,不跟他們玩一下實在說不過去對吧!




靜待鑑定報告出爐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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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更新 下班後撥空至警局調閱監視器,看完後心裡踏實些了,撞擊瞬間我車已轉正,而他車過彎超越分線,即便彎後依舊有兩線道,對方車頭已塞1/3到我的車道了。


基本上是確定跟他走到最後,車暫時不美無所謂,他方多次聯絡我的態度實在讓人感到不愉快,跑調解也沒關係,總是要讓這莫名的事件有個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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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更新

就在剛才接獲對方肇事老先生的電話,意思是他要出國去了,留了一支女兒電話給我(事發女兒坐在後座),他告訴我他的背景、經歷等等不相干的事後對我說,看我要怎麼處理他都可以,當下發生事故是我下車後提到他撞我讓他很不舒服,他也沒有想和我年輕人計較,只要我開口道歉說聲對不起,什麼都很好談、轉彎後雙黃線本禁止超車所以是我超車造成事故等等....。(我還真的回頭去看影片有無雙黃線)   聽完、掛完電話後才想起,前幾日他女兒接完保險公司電話打給我說也是接近過年,他們全家要回雲林老家不想讓這事耽擱著,希望我趕緊給個答覆看是要怎麼處理,是不是乾脆就各付各。


啊現在跟我說他早就排定要出國?


修理費用詢問過兩家估價,也問過專業凹痕處理,都是要板烤,費用則落在七千上下,對我一個領三萬餘的人來說也是筆不小的開銷,且如網上們的留言來看,或許我有責,也或許道路設計有缺失,我自己還是覺得要看判決結果,以及調解後對方態度如何,從事故發生起對方的態度就很不好,好像所有問題都在於我一樣...


如網友有推薦台北有價格合理維修廠也歡迎留言給我,車損不影響行車所以暫時擱著,待判決結果出來再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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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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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發文詢問,文字敘述、排版請見諒。


附上行車影片




想詢問關於兩線道過彎後限縮一線道發生擦撞的用路權,事故發生經過附上我車行車記錄器影片,如影片一開始我與右前黑色賓士轎車行駛同向直行車道,我方於內車道起步後便超越原先在外車道的黑色賓士,過彎後縮減一線道便被右後方賓士攔腰撞上右後車門凹陷,對方直指我超車造成事故,且他們開在外線,理當讓他們先行,事故發生前在準備過彎時,我方有查看後視鏡及右後視鏡,並無異狀且確實開在車道內,事故發生後因後方還有車輛雙方都有移動車輛至路邊停靠查看。


警察來後要了雙方證件,對方與警察說完話(此時我方在聯繫保險公司)過來即要雙方到派出所做筆錄也無繪製現場圖,詢問員警為什麼要離開現場至派出所,員警還不高興說:「對方沒有要和解且有保險,去派出所再做」,眼光放去肇事車,車擋貼了「立法院」三字,心裡狐疑還是跟著去派出所筆錄。


對方僅有強制險且行車記錄器內的記憶卡中毒損毀無法讀取,故僅有我方的行車紀錄資料,而我方有保第三責任險,所以對方車損部分由保險公司處理,雙方均無人受傷,車損部分如下圖:


過彎後限縮道路路權判斷?2018.05.30 更新中

我方被擦撞右後門鈑金凹陷脫漆


過彎後限縮道路路權判斷?2018.05.30 更新中

對方車頭擦傷


對方至在警局看完我的行車紀錄器後,還是理直氣壯認為自己無肇責,堅持認定是我方造成事故,我方則客氣請他先行離開,會委由保險公司處理他車損的事宜,我方車損則先估價再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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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查到的法條
過彎後限縮道路路權判斷?2018.05.30 更新中
請問這條適用於此狀況嗎?
我方車輛是否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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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
對方三天後接到保險公司電話打來告訴我方,他們不需要我負擔維修,希望我自行吸收我方費用,而我方保險公司詢問我方後續處理方式為何,我方直接擺明有責就出險,追究到底,對方態度一直很高傲,是一個至少年過六十的阿公,我方基於對方年邁已高,盡可能與對方好聲溝通要走程序,但對方直要各負各的車損,試問我方走程序是否無利?


Btw,車擋貼張立法院是什麼意思
2018-01-29 11:51 發佈
以影片來看, 對方理應在樓主的右後方, 所以道路縮減應該是一個插一個的方式

可能賓士車也沒有開過這一段路, 不知道過彎後突然道路縮減卻又沒有減速?!

不過說真的問題出在這一段道路規劃的人身上!

好好的雙線道, 沒有任何警示, 過彎後馬上一線道消失?!

這應該可以去投訴一下...
我方車輛是否有過失? 這只能由判定單位鑑定!

你有第三責任險...
所以..

1.各自處理: 你要全額修你自己的車的費用,你的保險公司則不必出一毛錢,所以保險公司賺到!不必依肇責成數去理賠對方車損。

2.有肇責(假設5/5):你只要出你自己的維修費五成(未計算法定折舊,換要折,工則全額),保險公司去賠對方五成車損。

所以,再怎麼說你要出險比較正確,但如果對方不理,調解和法院少不了(自己考量一下這些成本)!

3.但如果你有車體險,就可以不理它,快去修你的車,然後由保險公司出維修費,這些費用保險公司會依肇責成數去跟對方要,你根本就不用出面。

祝好運!
本人因為跑過一次調解和法院,真的好煩,所以車險一定保車體險和超額!



轉彎時,違規跨越兩車道行駛,

會是這起事故之主因,

所以該影片之車輛為肇事主因,

此影片對錄影車主自己不利!
撞擊時間是26~27秒
影片時間是23秒 應與車禍無關
不過樓主轉彎切西瓜習慣真是差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轉彎時,違規跨越兩...(恕刪)

chowchowyo wrote:
行車記錄器內的記憶卡中毒損毀無法讀取...(恕刪)


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
立法院停車證那玩意 就立委諸公們 做選民服務用的吧...

有些人就想看看能不用這證件 被警察找麻煩時 可不可以免去紅單一下

另一種可能對方可能是公務員吧
你侵入對方車道, 如對方有行車記錄器, 證據應該在那上面, 如果他沒有行車記錄器, 你才比較有勝算
簽一下,這種同向縮減車道的彎道,我也想知道怎麼判。
我個人如果碰到這種右彎道路,應該會先禮讓右彎外側的車輛先過,賽車場上似乎也是如此觀念,線被佔走了。
一碼規一碼,碰到了就碰到了,不需要去開立法院的副本。
JasonStock wrote: 以影片來看, 對方理...(恕刪)

確實這邊蠻常發生事故,車對車、車對機車、機車對機車、同向、對向都有、幾乎是每週都發生,除非經常走,不熟路況確實很容易發生事故。


clark.yang wrote: 我方車輛是否有過失?...(恕刪)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轉彎時,違規跨越...(恕刪)

其實我方看起來似乎是有壓到分道線,但因對方無法提供行車紀錄,目前僅有我方這能看,所以想上來問一下,裁定時是不是會先看優先路權,違規當然也會是一個裁定考量,僅想了解一下,如無違規,照理而言內車還外車有優先路權。


即便違規有錯,對方也是過彎未減速,撞擊力道不小...


有保第三責任,所以還是會讓保險公司出險去處理他,我方這車快10年,沒法保車體,我的部分就要自行去找對方求償,頂多就是花時間跟他耗。


robin0222 wrote: 撞擊時間是26~27...(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確實,會再改進
clark.yang wrote: 第一次聽到這種...(恕刪)

警察拿他的卡來讀,打開全部亂碼,我們也是傻眼,問他車上的機器能否播放,他們就飄走了,我女友是說他們早知道自己的卡可能不能看..我也不是很清楚他們是怎樣。
kenhugh wrote: 立法院停車證那...(恕刪)

原來如此,所以警察兇我們以及不在現場處理與三字無關囉?
ado016435 wrote:
你侵入對方車道, 如...(恕刪)

對方無法提供,記憶卡損毀無法讀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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