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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車禍初判表與行車車禍鑑定-左轉專用道直行

第一次PO文,分享第一次出車禍的處理經過與結果

8/31 18:45左右,當時天色已暗,飄著小雨,下班回家的路上,開著白色TOYOTA TERCEL 老車經過高雄港大貨車集散地的金福路,正當我順著金福路開往翠亨南路時,在草衙一路口左側被綠色營業用的曳引車撞了兩下。


當下報了警、做了筆錄,也與保險公司連絡後,就安穩回家休息等初判表。

會這麼的不擔心,就是因為以前常常聽到的論調:「大車撞小車一定是大車錯,後車撞前車,一定是後車錯」。

沒想到,對,就是那該死的沒想到,三個禮拜後申請到的初判表居然長這樣,對方毫無肇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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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好笑了,過了三個禮拜,要去調監視影像,附近派出所說那邊有三支監視器,都是壞的!!!我只好利用六日的時間(平日太危險了)回到現場,尋找民間的監視器。

(也因為要回到現場拍照,我與男友騎車經過小港某大樓的代銷中心,因為剛吃飽口很渴,想說進去看個房子、順便喝口水,殊不知我們看了房子很滿意,價格也在能力範圍內,結果立馬下訂,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草衙路與金福路口的民間監視器有兩支,分別是兩側公司高鳳貨櫃集散場及東哥遊艇擁有,打去詢問後,高鳳的職安大哥花了一點時間幫我查詢,後回覆說他們公司的那支角度照不到我的車,因為被大貨車擋住了,東哥的職安大哥則是直接打槍說監視影像只保留兩週。

反省:不論多麼有把握肇事責任是在對方身上,該要到的監視影像一定要去找到!另外,出了車禍最好還是要去看個醫生,拿診斷證明,不論後續有沒有用到,都先把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拿到手比較保險。

隔天,保險通知對方也得知初判表對他們有利,傳來了修車的估價單,金額高達七、八萬,雖說保險再三保證他們可以全額理賠,但是,全額理賠後下一個年度的保費還不是會漲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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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事發至此,有下幾點讓我覺得很值得「深思」:
1. 警方當下是有把我跟對方司機的行車紀錄器影像拿走,事後初判表卻只依照我的影像作判斷,打電話去要對方影像資料時,交通隊的承辦人員說,他的影像不能Copy所以沒有交給鑑識單位(?!?!?!?!)
2. 保險公司一副息事寧人的態度,對方開出的金額,二話不說直接同意,不是說保險公司都是會砍理賠金額的嗎...?


就憑著不甘心的一口氣,咬牙決定申請行車車禍鑑定,上網查了無數的資料,比對現場的照片,才赫然發現對方其實是在左轉專用道違規直行的!(雙白線+左轉標誌並且沒有直行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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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有查到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106年度交字第82號的判決判定:左轉專用道是不能直行的 我承認我一直都不知道,直到去年年底才知道這件事 但是警方鑑識單位的人員不知道這項法規也太誇張了吧!!就算初判表沒有任何的法律效力,實質上保險公司都還是按照初判表去做和解啊!!

題外話,我聽我在當警察的朋友說,有些地區的單位,會為了方便保險公司結案,在給初判表時傾向寫成某方全責,另一方無肇事責任,因為這樣不用去吵成數的問題,和解也比較快,但一切都是傳言就是了。

總而言之,鑑定下來的結果當然是 大 翻 盤 完全自嗨文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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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鑑定實況*****
說到這個,我去參加鑑定會議的時候,替代役男開場播行車紀錄影片的同時,直接點出,「歐車位在左轉專用道直行後擦撞曾車」,結果看完影片,主要發言的委員就問我:


「警方初判表上指出你變換車道時未禮讓直行車,關於這點你有什麼要做說明的?」


「各位委員大家好,我 才 是 直 行 車。」


委員:「喔?」


我們又重看了一次行車紀錄器之後,就步出了會議現場。


花了三千元逼委員陪我看了兩次我一開始就有給警方的影片!!! ┑( ̄Д  ̄)┍

*****補充鑑定實況結束*****
2018-01-10 14:13 發佈
樓主還有二項權益要爭取
一是愛車的維修費要對方全額理賠
有難度
對方可能會提折舊減少賠償費用
二是向產險公司爭取無肇責不調保費
這點必須有法院判決為據
如果僅靠事故鑑定報告
產險公司很可能不認帳
曉得 wrote:
樓主還有二項權益要爭...(恕刪)



感謝提醒
我正在跟對方保險公司談理賠。
不過我們都還沒出險理賠,我會再跟我的保險公司確定究竟會不會漲保費

viowin wrote:
第一次PO文,分享...(恕刪)

辛苦了

初判表沒有法律效力 給民間參考用

viowin wrote:
第一次PO文,分享第...(恕刪)


1. 初判表是交通分局警察30天寫出來的,說實在,

警察若兩邊都不認識,沒有利益,應當會合理客觀初判,

但是如果這中間有什麼交情、勾手、集團....,

只有懂一點法律(規、條),才能保護自己!


2. 您因為研讀判決書,所以知道關鍵的訊息,很讚!

我現在只要沒事無聊,我就是找判決書來念!



恭喜買房!
老車有保車體險和第三責任險,難得,值得鼓勵

有趣的來了,
當你100%責任時,對方開心著拿灌的亂七八糟的估價單,要你照單全收,無異義

這下翻盤了,7 8萬自己吞,還要賠你修車費用。
換你照單全部給他們,跟那張大車的維修單一樣,
什麼小燈,什麼螺絲什麼扣環的,還什麼座的,還有車門也校正的...都別少嘿。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1. 初判表是...(恕刪)

買房背房貸啊!所以修車費一定要拿到手啊⋯⋯
jason 567 wrote:
老車有保車體險和第三...(恕刪)

哈哈哈哈哈
說真的我看到那估價單真的蠻傻眼的
什麼腳踏膠座要1200啊?而且他大車有這麼脆弱,尻我一下就要花七八萬修理!


現在誰跟我說TOYOTA 鈑金軟我跟誰拼命!!!!!

viowin wrote:
第一次PO文,分享...(恕刪)


看到你的影片,再看到了初判表
感覺作出初判的人有問題⋯⋯

但終究沉冤得雪~

既然對方不客氣了
你也可以以其人之道 還治其人之身~
先不論左轉車道直行
這樣的撞法後車無責真的很讓人訝異
左轉車道直行明顯違規初判也沒發現
再來是貨車的維修金額
樓主這個案例值得好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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