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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該如何處理呢?

我太太於106/11/22上班途中三叉路口會車,由於產業道路狹窄,只能容許一台車過,而當時對方車輛已到路口,所以我太太行駛到路口減速欲左轉,看到來車已到路口,確認後方無車輛後,倒車後退,這段停車到開始退後,大約3秒後開始退後。

倒車約30-50公分後,在汽車右後方死角居然有一台機車被撞到,由於剛退後,車速很慢,對方機車僅傾斜,沒有倒下,但左腳膝蓋有碰到,老婆立刻移開汽車讓開道路,然後查看狀況,並帶對方到我們車上休息,等待員警到場,並已通知救護車。

事後也關心過改傷者,傷者機車無傷,人左腳膝蓋壓到,但醫院看完診後沒有提出需要再複診的治療,我們並善意提出和解,打算包3600元給對方和解,但對方希望金額高一點,我們告知我們有保險,那請他所有收據都保存好,之後跟保險理賠。

事後保險理賠人員告知我們,說對方希望公司請假期間一天賠他三千,理賠人員請他們提出休假證明,他們提不出來,然後又說他沒上班(車禍當時他明明穿著制服要去上班途中發生車禍,還問工傷假的事),之後又說要跟我們談,不跟保險人員談了,然後也跟派出所提出告訴,目前等待調解通知單。

我當時筆錄有行車記錄器影像給警員,並已經申請肇事檢定,請問我後續該如何處理,以及依照各位經驗,如果不幸走到法院這步,我們大概會被判如何呢?我想參考看看,在看這次調解該如何處理,謝謝。
2018-01-03 12:41 發佈
就過失傷害
3個月9萬

看你要給政府還是他

等開調解庭吧
跟你保險公司施壓阿,你給錢它們要幫你處理
就算告到法院,也是要看醫療單據跟薪資證明談賠償
先開調解庭,看對方還有什麼要求

s715124 wrote:
我太太於106/11...(恕刪)
s715124 wrote:
我太太於106/11/22上班途中三叉路口會車,由於產業道路狹窄,只能容許一台車過,而當時對方車輛已到路口,所以我太太行駛到路口減速欲左轉,看到來車已到路口,確認後方無車輛後,倒車後退,這段停車到開始退後,大約3秒後開始退後。

倒車約30-50公分後,在汽車右後方死角居然有一台機車被撞到,由於剛退後,車速很慢,對方機車僅傾斜,沒有倒下,但左腳膝蓋有碰到,老婆立刻移開汽車讓開道路,然後查看狀況,並帶對方到我們車上休息,等待員警到場,並已通知救護車。

事後也關心過改傷者,傷者機車無傷,人左腳膝蓋壓到,但醫院看完診後沒有提出需要再複診的治療,我們並善意提出和解,打算包3600元給對方和解,但對方希望金額高一點,我們告知我們有保險,那請他所有收據都保存好,之後跟保險理賠。

事後保險理賠人員告知我們,說對方希望公司請假期間一天賠他三千,理賠人員請他們提出休假證明,他們提不出來,然後又說他沒上班(車禍當時他明明穿著制服要去上班途中發生車禍,還問工傷假的事),之後又說要跟我們談,不跟保險人員談了,然後也跟派出所提出告訴,目前等待調解通知單。

我當時筆錄有行車記錄器影像給警員,並已經申請肇事檢定,請問我後續該如何處理,以及依照各位經驗,如果不幸走到法院這步,我們大概會被判如何呢?我想參考看看,在看這次調解該如何處理,謝謝。

如果對方有傷
你們一定會有刑事上的過失傷害
但民事賠償應該不多

看來是典型的想以刑逼和
因為肇事責任100%在你
就看你們是要被判刑事易科罰金繳給國家呢?
還是將罰金賠給對方求雙方和解呢?

HermesParis wrote:
如果對方有傷你們一...(恕刪)


他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導致離車子這麼近,輕微擦傷,車子沒有損傷,這樣子會判這麼重嗎?如果和解,大大建議給多少合理?

保險理賠人員可以更換嗎?我這個好像有點被動,泣。。。。
s715124 wrote:
他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恕刪)

噗~
你們是在「倒車」時撞到對方的
何來 "他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一般小傷小車禍的過失傷害可能會被判1-3個月,換算罰金大約3萬-9萬元,會有前科
而刑事易科罰金這部份保險公司是不會幫你付的

保險公司只負責賠保額內民事
而且是有條件/有證明/有收據的民事

該如何取捨就看你們自己決定了



HermesParis wrote:
你們是在「倒車」時...(恕刪)


這一連串的過程都不看嗎?不會吧?

所以基本上有傷到人,不管嚴重性都是要判一個月以上的刑責嗎?
s715124 wrote: 我太太於106/11/22上班途中三叉路口會車,由於產業道路狹窄,只能容許一台車過,而當時對方車輛已到路口,所以我太太行駛到路口減速欲左轉,看到來車已到路口,確認後方無車輛後,倒車後退,這段停車到開始退後,大約3秒後開始退後。


倒車約30-50公分後,在汽車右後方死角居然有一台機車被撞到,由於剛退後,車速很慢,對方機車僅傾斜,沒有倒下,但左腳膝蓋有碰到,老婆立刻移開汽車讓開道路,然後查看狀況,並帶對方到我們車上休息,等待員警到場,並已通知救護車。


事後也關心過改傷者,傷者機車無傷,人左腳膝蓋壓到,但醫院看完診後沒有提出需要再複診的治療,我們並善意提出和解,打算包3600元給對方和解,但對方希望金額高一點,我們告知我們有保險,那請他所有收據都保存好,之後跟保險理賠。


事後保險理賠人員告知我們,說對方希望公司請假期間一天賠他三千,理賠人員請他們提出休假證明,他們提不出來,然後又說他沒上班(車禍當時他明明穿著制服要去上班途中發生車禍,還問工傷假的事),之後又說要跟我們談,不跟保險人員談了,然後也跟派出所提出告訴,目前等待調解通知單。

我當時筆錄有行車記錄器影像給警員,並已經申請肇事檢定,請問我後續該如何處理,以及依照各位經驗,如果不幸走到法院這步,我們大概會被判如何呢?我想參考看看,在看這次調解該如何處理,謝謝。



不經一事 不長一智,家人做錯事情,不要想替自己人辯解。


對方沒有任何過錯,卻被你家人以無所謂的心態倒車傷人,為何要說無所謂? 倒車時如果慎重查看會撞到嗎? 


如果說是倒車死角無法判斷,那應該是加裝倒車顯影避免再次發生類似情形。




s715124 wrote:
這一連串的過程都不看嗎?不會吧?...(恕刪)

你所說的故事過程都只是浮雲
與本案無關

但只要看到以下這一段描述應該就是肇事主因了!
s715124 wrote:
倒車約30-50公分後,在汽車右後方死角居然有一台機車被撞到
...(恕刪)

對方被撞造成身體受到傷害是事實

肇事主因是因為你們倒車時該注意而未注意也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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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15124 wrote:
所以基本上有傷到人,不管嚴重性都是要判一個月以上的刑責嗎?...(恕刪)

刑責判多少當然由法官根據本案事實與證據來裁定

但刑罰無論是判一天還是判三個月六個月都是有罪

還有,你可曾聽過法官判一天的嗎?
我個人遇過假碰瓷的,停紅燈時,說車子壓到他的腳,兩個中年男人騎機車,可能我社會看多了,一下車就知道了,後續作法就不說了,兩個人就跑了,先查清楚,若獅子大開口,就上法院說了,沒事的不須怕,若小錢花錢消災,社會上很多敲竹槓的爛人,事情緣由你自己最了解,自己評估,若實際上是自己錯,就該合理賠償,若不是不須怕事,怕事解決不了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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