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噪音車(砲管),噪音車不必受檢即可結案 (原因:無法將檢驗通知函寄達,故結案)

今年 5/20 檢舉噪音車, 於 12/27 收到的回文如下,

親愛的朋友您好:您檢舉的車輛,經本局查證有妨害安寧之虞,已通知車主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在案。但經本局依車籍(戶籍)無法將檢驗通知函寄達,故無法通知車主檢驗,依據「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第4條第5項規定,本案予以結案。

收到這樣的回文,不知該說甚麼....



檢舉噪音車(砲管),噪音車不必受檢即可結案 (原因:無法將檢驗通知函寄達,故結案)

檢舉噪音車(砲管),噪音車不必受檢即可結案 (原因:無法將檢驗通知函寄達,故結案)

檢舉噪音車(砲管),噪音車不必受檢即可結案 (原因:無法將檢驗通知函寄達,故結案)


2017-12-30 9:03 發佈
"無法將檢驗通知寄達" ? 這是怎樣 ?

查無此人還是 地址不正確
被郵局退回 ?
無法寄達是不是表示車籍資料有問題
是不是該去調查怎麼回事

以後要是這台車違規
罰單無法寄達 那是不是都免罰了?




音浪太強~ 不晃會被撞到地上 !

可以在檢舉改裝排氣管(請7日內檢舉).

請到以下公路總局網站:(請7日內檢舉)

https://www.thb.gov.tw/sites/ch/modules/feedback/carviolation_form?node=35ff994a-e529-4862-83cb-9750744d2bd1

到時會請車主到監理站臨時檢驗車輛.

檢舉噪音車是環保局.

檢舉改裝車是公路總局.

騎士遠征團 wrote:
可以在檢舉改裝排氣...(恕刪)


感謝大大告知檢舉管道,
只是環保局之回函中,已確認該車有妨礙安寧之虞,卻無任何作為即將之結案,
讓人覺得 "噪音車檢舉" 之機制形同虛設。
gn6011225757 wrote:
感謝大大告知檢舉管道...(恕刪)

把這回文轉寄當地政府的市長信箱,
看看底下的公務員是如何做事的
5D3 wrote:
把這回文轉寄當地政府...(恕刪)


依法行政吧

第4條第5項規定就是無法送達不予辦理

公務員依法行政啊

這是法規的問題
反改裝車噪音

您是否同意將排氣管列為禁止改裝項目?
給他們改裝的自由卻用來影響我們的自由,只好收回改裝排氣管的自由, 反正改裝排氣管不是民生必需品,沒必要用我們的生活品質換他們的改裝.


提案階段,請長期受到改裝車噪音干擾的民眾一起來連署,終結改裝車噪音,無須再吞忍。
目標 3000 人連署提案,連署人須滿 18 歲以上,請以正楷填寫姓名、身分證號、生日、戶籍地址, 並簽名或蓋章; 完成後將連署書寄到竹南郵政第 70 號信箱,謝謝。

改裝排氣管隨之而來還有空氣汙染的問題
別忘了PM2.5就在你身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N8fhS8Y3-0

提案連署書下載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gg-nw4XRxcX5vSBaXHM82qUGxezY_iTm
臉書
https://facebook.com/反對改裝車噪音-禁止改裝排氣管-115711986508976/
請協助廣傳

歡迎加入討論
反改裝車噪音
E=mc^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