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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麼痛的領悟!

一名L網友晚上在爆廢公社PO說,8月14日凌晨2點多,因為有工作上的急事,睡太晚才會這麼趕,他南下宜蘭沒多久又返回台北,雪隧限速90公里,他的車速最高飆到184公里,他共收到11張通知,南下北上吃了6張超速罰單,5張是通知到案說明。
多麼痛的領悟!
原本金額是50000多,因為他沒住戶籍地,後來回去拿到單子已經過期,罰金加過期費用總共72000元,他大嘆「好貴的教訓」。

2017-12-19 23:2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領悟
Latios_JP wrote:
一名L網友晚上在爆廢...他的車速最高飆到184公里(恕刪)


在雪隧要飆184也要相當的膽識,
看的清楚什麼車嗎?
七萬多就喊痛
學人家開什麼快車
Latios_JP wrote:
一名L網友晚上在爆...(恕刪)
開到184 KM/H 已經不叫超速了...叫超渡...
這樣的個性要改一改,很多事故都是趕時間造成的...
藍色蟾蜍跟藍蛆 = 最大的在野黨..

三星銀河系 wrote:
看吧,我就說四輪汽...(恕刪)


還不趕快去交通部抗議收回路權
有一輛時速可以上184的車的人
不會在乎那個罰單上的金額的

Latios_JP wrote:
大嘆「好貴的教訓」。


打火機一燒,

就沒有教訓,

看違規者敢不敢而已,

開180,超級敢哦,

燒掉,居然不敢,

這種人心理矛盾,毫無邏輯,不是嗎。
聽說,四輪的就算出事多半可以自己打電話叫拖累救護車
時速破一百八要是一個自撞隧道壁
應該也是可以全屍…不是,是全身而退吧
在台灣不用改裝可以開到184的車真的不多,七萬對他來說應該只是小錢。
看起來感覺像在炫富
肯定是賺的比罰金多 
不然幹嘛如此拼
Latios_JP wrote:
一名L網友晚上在爆廢...(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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