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有貨車違停
結果聽到司機說,違規沒差啦
"違停罰單公司出,只有超速闖紅燈才是自己出"
"因為他們送貨的地點有些都沒車位啊"
我聽到這一句覺得很火大
違停本來就不對的行為,這一句好像有錢就可以違停
還有 反正是公司出 所以我不在乎,我就違規下去,影響到其他人也不在乎?
所以我建議
法律直接規定,出來送貨的車輛,違規一律由司機繳納,不得由公司代繳
一旦發現,視同未繳過罰款。仍得由違規駕駛去繳,已經繳的也不退還
另外規定,違停罰單採用累進制
違停越多次累進次數越多
且沒有歸零時效,永久累積
看這些公司有多狂妄,幫司機出違停的錢
違停就是不對,麻煩要送貨自己找合格的停車位停
我才管你送貨多麻煩,反正違停就是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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