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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停車被撞的責任歸屬, 有點疑惑

我很討厭違規停車, 也很感謝台灣的法律允許檢舉達人可以幫忙管停車秩序
但我一直覺得違停被撞, 也須承受部分責任, 似乎不太公平, 所以決定提起勇氣詢問一下

我學到觀念是, 移動的車撞到靜止的車, 應該要是移動車的責任, 因為駕駛人要負責注意路況, 開車時要把可能的突發狀況考量到開車的方式內. 所謂的突發狀況,當然就包含了路上會突然多出不該出現的人, 車, 動物, 甚至物體 等等...etc
當然我知道有很多違停的駕駛真的很誇張, 但是違停已經有違停的處罰, 如果靜止的違停車也負擔肇事責任, 那麼執勤的警車 救護車, 或是有特殊狀況必須臨時違停的車輛(譬如說要送急診, 或是行動不便的傷殘或年長人士...等)被撞到的話難道也一律要付單相同責任嗎? 如果同一情況, 但不同車種就不需負擔相同責任的話, 那不是很奇怪?

請達人幫忙解惑一下, 非常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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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補充:2017-12-08 22:32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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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幫忙解惑, 但我的疑惑還是存在,
如果因為違停的車種而有不同的肇責, 那麼這樣的法律本身是不公平的
肇責的判定, 變成含有看運氣的成分, 看你撞上的是不是違停的車輛, 或是旁邊有無違停的車輛讓駕駛人找藉口,

譬如A車並排停車, 後方B車為了繞過A車, 導致與C車擦撞, 又或許說A車擋住視線造成車禍, 但A車如果是警車執行公務或垃圾車就零肇責, 如果是一般車輛就有肇責, 可是對於B車來說, 一樣都是前方有車, 自己應該要小心繞道, 避免車禍, 不是嗎?

又譬如說, 一台停在單黃線上的車被從後面撞上, 但是這台車子的肇責, 如果是臨停3分鐘內就是零肇責, 3分01秒之後就要分擔肇責, 但是其實車禍的發生, 主控權應該是在駕駛人手上, 一樣都是撞上靜止車輛, 卻會因為跟車禍無關的外在因素 而改變肇責比例, 邏輯上好像不太對?

而且違停會產生肇責, 國際上似乎只有台灣是這樣做(跟西方國家比較),這是因為台灣法律比較先進還是我們的國情特殊沒有跟國際接軌呢?
2017-12-07 23:5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責任歸屬
cybervic wrote:
我很討厭違規停車,...(恕刪)


執行公務中的車輛(有鳴笛),如消防車、救護車、警車有最優先路權,必需禮讓!!!!
不管是臨停、闖紅燈、逆向行駛都可以,你撞到執勤公務中的車輛,就是負全責。


一般民眾違停,
我只想說,法律若是敢訂,只要有紅線違停發生事故,一律由違停負擔全責。
我看誰看違停。
若全責,我第一個騎車去撞,因為我想換機車

jason 567 wrote:
執行公務中的車輛(...(恕刪)
例如操控紅綠燈的警察 其停放車輛並無鳴聲或是警示燈 請問這也適用?
jason 567 wrote:


執行公務中的車輛...(恕刪)



cybervic wrote:
我很討厭違規停車,...(恕刪)


我贊成違停負全責,違法在先,還要法律保障?邏輯不通.

三無青年 wrote:
例如操控紅綠燈的警...(恕刪)


你都說操控紅綠燈了
操控紅綠算不算執行公務??

最近已經有一個新聞,貨車司機違停被機車撞上,貨車司機是有責任的!

wvsslin wrote:
最近已經有一個新聞...(恕刪)


這已經不算是新聞了, 因違停造成事故, 違停車主一直以來都是有肇責的.
北七喵 wrote:
這已經不算是新聞了, 因違停造成事故, 違停車主一直以來都是有肇責的.


沒錯這已經不是新聞了,

連停在停車格內被撞也是會被告,

所以沒很重要的事別停路邊。
cybervic wrote:
如果同一情況, 但不同車種就不需負擔相同責任的話, 那不是很奇怪? ...(恕刪)


不用想太多,台灣的交通法規是「不管造成事故的主因為何」,一切只看路權,誰路權大,誰對更多。

救護車那些特殊車輛執勤時路權較一般車輛高,一般不太會遇上路權比他們更高的,就算遇到了,他們自己也有路權高低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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