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判表如圖 我是A 對方是B案發地點是產業道路無任何交通號誌與標誌已調解一次但因雙方認知差距太大不成立對方主張肇責我佔7成對方3成 這合理嗎?分明就我已過路口 對方超速從右後方撞來造成小孩腦出血{對方無傷}若我提告傷害 對方會被起訴受到懲罰嗎?我知道本身也有肇責,但73讓我很不服
無號誌路口左方車需讓右方車先行。因為他「疑似」超速、行經路口未減速,所以責任上升至3成。若沒超速,你要全責。我老媽出過一樣的小車禍,一樣是左方車負全責,自己受小傷塗牛屎,還要賠對方小車損。你的案子最多5:5過失傷害應該是告的成。
Pheona lin wrote:對方主張肇責我佔7成對方3成 這合理嗎?分明就我已過路口 對方超速從右後方撞來 肇責高低是看路權,而不是先搶先贏,否則下次看到路口紅燈,只要加速衝過去,反正被撞到都是別人的錯!
Pheona lin wrote:初判表如圖 我是A 對方是B案發地點是產業道路無任何交通號誌與標誌已調解一次但因雙方認知差距太大不成立對方主張肇責我佔7成對方3成 這合理嗎?分明就我已過路口 對方超速從右後方撞來造成小孩腦出血{對方無傷}若我提告傷害 對方會被起訴受到懲罰嗎?我知道本身也有肇責,但73讓我很不服 當然是你的問題,自己搞不清楚路權優先順序的. 7:3 很合理上法院互告傷害或許都成立,但民事賠償一樣是你輸
鄉間左右兩側還有圍牆擋住視線的路口,我騎兩輪都會剎車減速確認無車才通過了不要理直氣壯的自認錯最少這種路口是要雙方做到完全避免事情發生的狀況但是如果發生,大致上錯最少的一方都還會有三成(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Pheona lin wrote:我會謹記左方車要禮讓右方車) 要會貫通不要死記...ex:兩車對向駛來同時到達要轉進同一個巷口車道時(一個左轉一個右轉)(同一條單線車道),此時會變成(右方車要禮讓左方車)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