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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處理完成)請問這需要用哪個違規情況舉報??

人家於2017/11/25 21時分,路經中市中區臺灣大道一段暨綠川東路口(禁行機車告示牌前方路口)
,正徒步行走於行人穿越道穿越路口處,有一巨業306正從臺灣大道一段右轉進入綠川東街,該時該部公車無法有效右轉,情況有一自小客停放紅線處及行人穿越道線上方,該公車停了約1~2分鐘(無法通行),
此刻小女子隨即取起手機將違規狀況記錄,該時駕著巨業306司機也不耐煩按了約15~20秒的喇叭,此刻該違規車輛的女駕駛,自7-11 姍姍來遲方式走出,人家小女子趕公車就不管違規女駕駛如何了;
小女子想了想還是寄於中市警去,人家想請教這邊的交通能人,以下或附件的圖需要用那條違規情況送!!


(已處理完成)請問這需要用哪個違規情況舉報??


(已處理完成)請問這需要用哪個違規情況舉報??



2017-11-30

已將違規情況寄送至TCPB局長信箱,也向一局交通組查詢得到滿意答覆,感謝回答的版友的指導,讓小女子學的不同的拍攝違規技巧!! 感謝!!
2017-11-26 0:0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違規情況
請搜尋"台中警政" APP
裡面的"影音舉報"
Ajay168 wrote:
請搜尋"台中警政" ...(恕刪)




知道的事情,是請問需要用道路交管理處罰條例 的56th 還是佔用行人穿越道??

米卡莎 wrote:
人家於2017/11...(恕刪)



一張圖片很難檢舉成功

而且即使在地人也不知你圖片是那邊

直接錄影

直接錄影

大範圍街道周邊都要錄影到


目前我只知道這個程式錄影有時間日期
還有更好的也請分享





米卡莎 wrote:
是請問需要用道路交管理處罰條例 的56th 還是佔用行人穿越道??


說明違規事實即可,由警方去判斷使用哪一條!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AKB濕吧 wrote:
一張圖片很難檢舉成...(恕刪)


警察是保護三寶的

會找任何理由來打槍你的檢舉違規
。。。。
不予舉發為宜
AKB濕吧 wrote:
警察是保護三寶的會找...(恕刪)




謝謝指教
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 斑馬線違規停車 , 自行車道,機車停等區停車


桃園會開單.
上班~上班~
舉發時只要說明是哪個門牌前,妳也提到了是臺灣大道一段暨綠川東路口,所以只要詳述「違規行為發生地點(臺灣大道一段暨綠川東路口)及違規事實內容(紅線處臨時停車)」,將帶有日期的照片上傳就可以了,至於要引用哪條罰則,讓警察先生煩惱就好。

這類的違規,版上偶有檢舉失敗的案例,因為必須證明車上沒人,才能用違規停車舉發,既然是紅線,就用違規臨時停車,因為紅線原本就禁止停車....應該都能成案

至於,一張圖片很難檢舉成功,因為即使在地人也不知你圖片是那邊,沒有這回事的,何況妳有兩張,我上傳影片檢舉時,就算在地人也不一定知道影片所在地,但我會附上檢舉地點的門牌或路口,轄區警員應該都看的出來,檢舉都有成功,所以不用客氣
http://blog.xuite.net/arthur.jf_yeh/blog
如果我是行人,路過時可能會不小心刮到車子,而且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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