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不要以為偷跑路肩沒事

【影片】




【圖片】

不要以為偷跑路肩沒事


不要以為偷跑路肩沒事

不要以為偷跑路肩沒事

時間:2017年11月11日11時10分(星期六假日)
地點:國道一號中山高速公路南下91K竹北交流道出口匝道
車號:自小客車ANV-3258
違規:違規行駛路肩切入主線車道(限往出口小車)
2017-11-14 8:0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路肩
喂喂喂 至少車牌遮一下吧 这位检举者 毕竟是放在討論平台上
jacky吉 wrote:
喂喂喂 至少車牌遮一下吧 这位检举者 毕竟是放在討論平台上


車牌沒有個資問題,非常討厭這種路權自助餐的行為

似飛飛 wrote:
【影片】【圖片】時...(恕刪)


請務必檢舉
每次假日開放路肩
塞車都是因為這種人~~~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弟子規 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722.htm
檢舉的好
最討厭這種
害我乖乖開在外線車道的人
因為你這種人我到交流道口還要減速讓你插進來
撞到你我還要吃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

似飛飛 wrote:
【影片】【圖片】時...(恕刪)


哈哈 之前連假就是跟我哥在吵這件事

那時我在開車,剛好有一段路肩開放

哥:路肩開過去啦,幹嘛塞在裡面
我:那是限往出口的,幹嘛走那
哥:出口前再回來就好啦,我都嘛這樣
我:那你運氣真好沒人檢舉你
哥:聽你在講,這會被檢舉嗎?阿不是路肩開放,我走有啥不對
我:你沒看到有寫限往出口的嗎,我們沒有要走這個交流道下幹嘛去跟人搶這個
所以說你沒被檢舉真的算你好運,你不知道有人因為這樣被檢舉的嗎??
哥:是喔.........

再來回程路上就不敢再跟我說這個了
檢舉會成功嗎?無法證明時間正確。

先聲明,我不在非開放時段走路肩。
現在這種路肩切換至主線車道很難過件了
除非拍到該車係超過「路肩通行 限往出口小車」之告示牌後,才由主線車道變換至路肩,爾後再由路肩變換至主線車道,尚符合利用路肩超車之違規事實




先生(小姐)您好:
您以線上檢舉國道交通違規案件,案件編號 RV-20171101084755 已處理完成,處理結果如下:

小姐\先生您好,您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案,經轉交通組承辦人查處,經檢視上傳採證資料後:
1.高公局於106年08月23日將國道一號汐五高架北向25.80公里處路肩牌面更動為「路肩通行 限小型車」,並於高架北向21.49公里處另設置「路肩通行 限往出口小車」之牌面。
2.因該車出現於影像時已約在高架北21公里處,無法確認該車係於何處開始行駛路肩。若該車係未達「路肩通行 限往出口小車」之告示牌前即行駛路肩,則考量《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8款「駕駛汽車在交通管制設施變換之處所,致無法即時依變換後之設施指示行駛。」以不予舉發為適當。
3.若該車係超過「路肩通行 限往出口小車」之告示牌後,才由主線車道變換至路肩,爾後再由路肩變換至主線車道,尚符合利用路肩超車之違規事實,故若您有該段影像惠請提供:請將違規影像燒錄成光碟,以掛號信逕寄本大隊交通組(地址:243新北市泰山區大科路1號交通組收),並請註明檢舉案件編號、違規車號等資訊,俾利本局核實辦理。
感謝您的來信,敬祝 行車平安。

如果依照這個檢舉回函,樓主這個檢舉案被打槍不告發的機率高達九成以上

太棒了!
感謝為良好交通安全付出心力~

林口胖胖 wrote:
現在這種路肩切換至...(恕刪)


我前陣子才看過朋友被檢舉開單的照片

這個保證成功的

恭喜國庫入帳4000大洋

  • 1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