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台大學生被帶走,
先不說活動怎樣或好不好,
只覺得平常警察對於交通違規時,
有像那樣積極與認真就好了,
每天出門看到大大小小的違規,
也沒什麼人在怕,
警察巡邏時也當沒看到,
選擇性辦案,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每個人每天都會遇到的問題,
卻是沒人想用心解決。

在旁邊的警察還在那講說要有理由,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台灣什麼時候騎車亂逛台北市要有理由?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台北市戒嚴了嗎?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wrote:
我11月10日晚上被警察開單告發, 本人只是依規定待轉就被警察開單告發!
在旁邊的警察還在那講說要有理由,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台灣什麼時候騎車亂逛台北市要有理由?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台北市戒嚴了嗎?
你駕照真是白拿了,
你被開的是不服從指揮,
跟戒嚴完全沒任何關係,
就像官員出門的交通管制一樣,
很爛但是你又不能不服從他麼的管制,
第 60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違反本條例之行為,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
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
按各該條規定處罰外,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本章各條無處罰之規定者,處
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或
稽查。
二、不遵守公路或警察機關,依第五條規定所發布命令。
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四、計程車之停車上客,不遵守主管機關之規定。
他怎麼指揮你就怎麼走,
大不了再繞回來就是了,
你敢把當下被開罰的錄影放出來嗎?
是不是跟警察嘴硬?
那個大學生被開單也是剛好而已,
硬碰硬你就是輸,
警察要罰你會找不方法嗎?
他怎麼說你就怎麼做最安全,
至少要做到警察他們找不到地方挑惕。
不過你也都快50歲的人了也要懂得思考,
要有智慧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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