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昧請教各位大大!
日前與一位阿桑發生車禍,她跟我算是對向,我繼續直行、阿桑則是要左轉,她突然左轉我發現時來不及煞車有左偏,但還是從阿桑機車側左後撞上!我是上左肢及雙下擦傷!追蹤後韌帶撕裂及半月軟骨破裂!(日前接受手術治療)阿桑沒有明顯外傷,但她說她之前膝蓋手術,去醫院照X光有裂開!我只有強制險,阿桑沒有強制險。
阿桑說她叫我賠她3w6千元,就會願意跟我和解,至於我的醫療部分,阿桑因為沒有強制險,但她也表明不會賠我醫療費用,因為是我去撞她的,叫我自己扶牛糞
不給她錢就要提告我過失傷害罪
我有約她去調解委員會調解,但阿桑說我們先談好再直接去寫和解書就好了!之前是有去過一次調解委員會調解,但阿桑一直認為她零肇責,她都已經過去我還撞上去,她也不聽調解委員說,結果調解委員氣到直接走人!
請問各位大大:
若阿桑提吿我。我會輸嗎?
相對的我也可以提告她過失傷害及民事賠償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