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弟知道長按喇叭是不好也不對的行為

因為對方(擺明故意??還是沒看到小弟的車??)將車體擠向小弟的車
用文字形容怕有爭議

直接附上影片
前鏡頭: https://youtu.be/m0UdAQnAzUY
後鏡頭: https://youtu.be/P5VTpZbJBgk
小弟應該檢舉他出一口氣? 還是放過他讓他繼續霸道的行為?
提示
1.水泥車在外側時走的是左轉專用道,並非直行車道,當時亮的只有
綠色直行箭頭燈號,非綠色圓形燈號 本來就不該超越路口停止線強行併入我所行駛的直行車道,若單純想要併入後直行,前方還有一個更大的路口可以併入
2.水泥車當時是想直接跨過我的車道切入到我左側的左轉專用道左轉,剛好遇到路口燈號變紅燈只准直行,才選擇直走
3.我是小人 那對方是什麼? 歡迎水泥車提供車上的行車紀錄影片來檢舉我疑似逼車阿
我始終在我的車道內連壓線都沒有 我要偏左開或偏右開都是我的合法路權
你知道過完路口 我正要超越過對方時 對方故意又來擠我第二次嗎
請注意看後鏡頭 左下角 12:30:03~06秒時發生了什麼事
還是真巧 我剛好要超車又剛好出現在對方死角 對方又沒看到我了
認真考慮再送他一條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和未依燈號行駛
已檢舉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已完成檢舉流程,您的案件編號:W106090611571245145,您可以利用以下連結查詢案件進度。
違規時間:2017-09-05 12:30
違規地點:新北大道三段與四段交接處
違規車號:371-BQ
違規事實: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或槽化線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已完成檢舉流程,您的案件編號:W106090612051245177,您可以利用以下連結查詢案件進度。
違規時間:2017-09-05 12:30
違規地點:新北大道三段與四段交接處
違規車號:371-BQ
違規事實:第 43 條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第 45 條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