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關於今日妹妹車禍

妹妹於今日晚間騎機車停紅綠燈,遭後方汽車從衝撞飛出去
我問她怎麼發生的,但她當下昏過去,起來就在急診室了
頭部縫16針,身上多處擦傷,其餘無大礙
警察也有去調閱對方行車紀錄器,目前不清楚錄影內容,我們還沒去看
這樣是不是我方0肇責?
如果要和對方談賠償,那我方有哪些項目可以條列呢?
2017-09-02 0:3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妹妹車禍
絕對是0肇責
做筆錄時直接跟警察說要提過失傷害
車禍相關的傷痛都可以看,單據都要留著,最後一次看診請醫師開診斷證明
車損請店家估價
因為車子故障,如果有衍伸的交通費也可以申請
無法上班就請病假,損失的金額也能申請

對方如果有保險公司就還好,沒有的話怕遇到會扯皮條
先主動問對方看看


七天之後可以網路申請事故初判表,再等一個月才能拿到
所以這種起碼都會拖一個月以上,甚至數個月


如果本身另有投保意外險之類,單據.診斷證明就多申請一份,人傷支出部份也能申請

萬幸

以後還是不要騎車

太危險了
a5886604 wrote:
妹妹於今日晚間騎機車...(恕刪)

机車損害賠償,
人身傷害賠償,
精神賠償,医療照護,交通代步,上班損失等。
保險公司,或長辈先出面,
可到鄉鎮公所有協調會,
他不出面,告刑事傷害十民事賠償。
soziohall wrote:
机車損害賠償,人身傷...(恕刪)

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期限六個月小心对方托延戰術,民事求償是2年。
對方是那個什麼癲癇發作的駕駛嗎?
當然0,而且你自己不用提出證據,只有對方有舉證義務
分人損和財損.
要看對方是有商業保險(非第3責任險---這是賠人不賠車).

有商業保險就對口對方保險員.
1.財損就是機車要修到好.(先請機車行報價,不維修,先不拆修,待對方同意價碼後,實報實消.)
2.人損. 就是所有的醫療行為(發票一定要留下來).再來就是"休養的新資補貼=這就大家喊價"(這價碼會開調解會時確定).
3.保險公司會包到好,前提是開調解雙方沒意見. 開完調解會15天內理賠.

如果只有第3責任險.那就看對方是否要買帳.
人損是透過第3責任險的額度來賠(醫療行為實報實消).
再來的精神/薪資補貼,就看對方是否同意(開調解會),不同意就上法院走訴訟程序.
財損就看對方是否同意或是到對方指定的車廠.
因為這些都是要從對方口袋掏錢出來的.並不是保險公司墊出.


這時就知道繳商業保險的好處了.

a5886604 wrote:
妹妹於今日晚間騎機...(恕刪)

前不久我兒子被撞,判定0肇責任,我兒子住院2星期開刀2次,最後保險處理結尾,沒跟對方要求什麼。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