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該要開放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因為有錢賺,大家才會積極檢舉),讓檢舉人員有獎勵,國庫又有進帳,又能嚇阻一些想違規的人(家裡錢多的可能不受此限...)我也偶爾會檢舉,但只會檢舉侵犯到我路權的人,因為沒錢賺..又要截圖..沒那麼多美國時間...P.S:為什麼那麼多人領到駕照後腦筋都轉不過來了...闖紅燈,停紅燈越過停止線,汽車停紅燈停在機車停等區,併排停車,轉彎不打方向燈...等等...多到說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