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時我開車載小孩跟一台摩托車擦撞
因為對方還掉到水溝所以有撞斷牙
牙槽有骨折
臉部有撕裂傷
對方提出賠償單據如下
醫療約4萬多
車損6萬多(大家都好奇怎麼修的..)
然後因傷不能上班一天1500 提出15天
我的則是只有車損80000多
因為位處產業道路
我們雙方都沒有特別停車再行
但基於路權他是左方車必須禮讓我先行
第一次和解時因為對方肇責較重
所以就算拉到4:6
慰問金拉到20萬
他們可以得到的賠償金額也只有6-70000
當時對方姑丈有要求至少10萬
我們也盡量幫他想辦法想讓對方滿意
本來對方醫療單據上只寫一顆牙齒斷裂
但不知為何換了6顆牙
我還自己查詢強制險相關理賠方法去跟保險員問說
既然他換了六顆 如果請醫生改證明寫至少5顆牙缺損這樣理賠是不是能拉高(強制險理賠上限是5顆)
我的保險業務員也同意如果他們變更證明他可以給他們比較好的賠償
至少能夠拉到他們要求的10萬
但今天再度去調解時
對方父親直接說 我就是要錢 20萬 其他都不用說
然後直接說要提告
然後很快的結束調解
雖然保險員一直要我別擔心
但我知道如果刑事附帶民事
刑事的部分我還是得出庭
在法院擔任法官助理的小姑也說如果檢察官將我轉送法院我還是可能被判緩刑易科罰金
如果輕判2個月我還是得易科罰金近60000塊
所以我現在很煩惱
因為我是全職媽媽
現在懷孕中
到時除了跑法院孩子沒人顧
如果很慘的被判緩刑易科罰金這筆罰鍰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跟先生說
但老實說對方這麼過分
我寧願繳罰金給政府也不願意自己掏錢給他們

我的案件發生在彰化縣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經驗可以判斷我如果真的被告會面臨什麼困境?
保險員一直叫我別擔心
但是我擔任律師的小姑也說保險公司只負責民事部分
刑事部分如果有罰金的問題也是要我自己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