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大家可以提供寶貴的意見,
我在今年過年開車擦撞到一個阿嬤,肇事責任在我因為開在她後面,
超過她的時候距離她太近所以阿嬤的車子龍頭磨到我的後車門,沒有直接撞到阿嬤。
但是阿嬤因此不穩摔倒,傷勢一隻手脫臼掉一顆牙(可能是老人所以比較容易掉),因為我們車速都非常慢因為非常接近路口紅燈,
大概才30左右,阿嬤無照駕駛但我想應該不影響這件事。
車禍發生當下我就停下車去看她,陪她等警察和救護車,然後一起到急診室警察也有去,
最後才開車到交通大隊警局作筆錄。
隔天也跟家人拿了水果去探望她,她的傷勢不重沒有住院就一隻手臂包石膏。
因為我平常住台北又結婚,探望她後我就北上了,
我也有傳訊息說因人平常住台北之後會交由家人協助處理,若有任何問題也可以告訴我,我再轉達家人幫忙。
家人也有常打電話關心。
結果調解開始就被獅子大開口70幾萬,沒有單據就只有驗傷單。
最一開始家人跟保險公司到他們家拜訪調解,結果對方完全不想談,大家錯愕地離開。
後來用調解委員會調解很多次都無解。
現在半年到了他們要告我過失傷害,我要趕回去南部做筆錄。
警察說前兩個月也是他們,保險公司說他們已經好幾次都是這樣了。
我沒有任何紀錄也沒有任何交通事故的紀錄,是初犯,
請問之後要如何處理? 大概事情的走向是?
我有一個兩歲小孩要照顧,請問到時會常跑法院之類的嗎?
先謝謝大家幫忙。
lilianfinn wrote:
我已經跟保險公司聯絡...(恕刪)
這需要問嗎...
你要付他天價70幾萬
還是付3個月刑責的罰金?
三個月的刑責如果役科罰金的話一天1000元
才9萬
70 vs 9??
高下立判吧
他要告你過失傷害就來吧,不要怕上法院,反正你該做的都有做到,而且都有證人證明且是對方不接受。
真的告你,過失傷害最多就花9萬(而且對方拿不到)
(而且正常出庭應訊態度良好的話,很可能法官只會判個幾天到1-2周可抵罰金,意思一下而已)
然後民事部份你就佔便宜了。
只要態度良好,法官斟酌後(尤其對方拿不出單據),判決不可能會跟著對方70萬走。
基本上法官會丟出個對方昏倒的超低價,你只要請保險公司買單就好。
除非對方能拿出合理合法的書面證據,證明醫療行為已經花掉70萬。
另外請參考:
http://blog.udn.com/frankbetty/16171766
http://blog.xuite.net/auster.lai/twblog/420362441-%E8%BB%8A%E7%A6%8D%E8%A2%AB%E6%8F%90%E5%91%8A%E9%81%8E%E5%A4%B1%E5%82%B7%E5%AE%B3+%E8%A9%B2%E5%A6%82%E4%BD%95%E8%99%95%E7%90%86%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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