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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要提前和解還是等事故初判表再來談

在未設置紅綠燈巷口與機車擦撞(機車速度很快),騎士和乘客均滿18未滿20歲,主要為擦傷無住院。我有保丙式全險,專員告訴我用提前和解,不要等一個月後再依據初判表分攤肇事比例,會很麻煩。請問如果按照專員建議,是不是等於我要負擔所有肇事責任?
大家還有其他建議嗎?
2017-07-18 9:14 發佈
提前快和解代表對你方不利,趁對方沒想清楚前,越早和解付越少錢

初判也要等一個月,如對你不利你還想等初判,出來也確實你佔大比例的肇因

那這一個月間,對方早就想好一坨價目表給你了。


所以,首先你要知道,你怎麼擦撞的。
1.兩方都是直行車?
2.無號誌路口,誰的路口地上有停止線,以及停字?有以上一種,路權輸,要禮讓。
3.無號誌,無線、無字,左方車要讓右方車行先,你是左方車就輸。
機車與我同方向,我是要左轉入巷子,猜測機車原想加速繞過我車頭,但來不及撞上駕駛座的左側保桿

chinkun.lai wrote:
機車與我同方向,我...(恕刪)


大大沒畫錯,對方在對向車道撞到你的車?

若依照路權,摩托車是沒路權的吧?雖然他是直行。

大大肇責比較低啦。若有影像紀錄輔佐更好。

若是我,因為對方無大傷,只有擦傷,給紅包直接和解最快。

省得要等一个月,再來花來花去,省麻煩。

chinkun.lai wrote:
我有保丙式全險,專員告訴我用提前和解...(恕刪)


樓主保了丙式車體險, 沒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如果都有的話, 就交給保險公司去談就好了, 不是嗎? 不然繳保費做啥?!
你左轉車的肇事責任會比較大... 如果你又是外側車道切進來,那就更高了...
不過很多人都不知道,初判表的內容已經改好幾年了... 現在交通隊不會給肇責比例,只會根據現場與證據說明雙方“可能的違規與可能的未注意事項”... 所以如果你已經知道自己肇事責任比對方高很多,等初判表對你來說意義確實不大。
不過你的保險業務說的是對的,這個例子怎麼看你都理虧,加上對方有受傷,是有可能拖得又臭又長的... 結果最後還是得賠錢。
所以對你來說,只要保險願意賠,盡快和解是對的方向,不然等對方開更多項目出來,保險又不願全買單時,你就能體會為什麼當初保險希望你盡快和解了。


chinkun.lai wrote:
機車與我同方向,我是...(恕刪)
感覺大大很雖15151515
1.我有保第三人
2.機車原行駛正常車道,因我車要左轉,所以機車才跨越雙黃線到對向車道,才撞上
3.有行車記錄器提供給交通隊
4.聽聞大家建議我也決定提早和解,頂多隔年保費漲一兩萬
RoamingTourist wrote:
你左轉車的肇事責任會...(恕刪)

看起來樓主左轉車
對方違規車(跨越雙黃線)

想請問這樣左轉車肇責也是較高嗎?
不違規的話根本不會出事說
chinkun.lai wrote:
4.聽聞大家建議我也決定提早和解,頂多隔年保費漲一兩萬

第三責任險保費要漲也漲不到一兩萬啦.
依照第三責任險的保費係數表, 最佳狀況也不過打七折.
若前一年沒有理賠,降低10%保費
若前一年有出險, 每理賠一次增加30%保費 (上限為增加150%)

假設你今年第三責任險保費 4900, 隔年不打折也頂多變7000.
除非跟這台車同一個名下還有其他多輛車, 因為係數是跟著被保險人的, 所以每出險過一次, 名下所有車子保費都會跟著一起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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