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收接到保險專員打電話給我說警方的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保險員表示雙方都是闖紅燈所保險各半責任!
事故原因:雙方都是機車!雙方都闖紅燈!都有第三責任險可以互賠(保險員說我們互賠雙方半)
事故經過:我在由黃燈變紅燈時駛進二段式左轉區時被後方撞上!
警方給我看路口監視器,告知我雙方在過停止線前兩秒就變紅燈!我錯闖紅燈我該罰!
我看到畫面對方由我(當時我已經在外側減速準備駛入代轉區)左後方有點距離
切到我右後方撞到我後面!這樣我還要在上請異議!還是就算了!調解各半!還是各位大大有什麼建議!
你問的應該變成“為什麼後方機車撞到我,責任一人一半?”合理嗎??
既是同向前後車事故,闖紅燈就不成為肇事主因(不闖更會出事,但你就不會違規),所以保險員說雙方闖紅燈,責任一人一半,只是“權宜”說法(打牆壁),又或是雙方損失相當,一半一半最容易(但是不公平),雙方同意就好,沒有誰說了算,也沒有科學根據,但可以解決糾紛。
以交通事故的學問來看,這事是後方未保持適當距離,追撞前車,與事故較無關的事是雙方皆搶黃燈或闖紅燈,皆違反交通安全規則,而對方多一條未保安距或疏於注意前方路況。
至於保險理賠方式,是把兩方損失加總,各事故保險公司負50%賠償對方及各當事人自己承擔50%損失;沒保險的時候,雙方可能就勾郎勾牛屎處理了,但是有時候保險員也會告訴你其他的怪招,就不一一說明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