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家人日前,開車經過某個沒有號誌的十字路口
被另一條路的機車撞到左後燈
家裡車子有損傷,小傷粗估五六萬,無全險只有第三責任險
有叫救護車,對方臉受傷縫針
從路權來看,應該是對方佔比較大的責任
我們是右方來車,已過路口一半以上對方撞到左後輪部分
車禍初判已申請,但是似乎不會寫責任歸屬
我們這邊的立場一直都很明確,按照責任歸屬判定,不會規避責任
因為一定都會覺得是對方的責任,所以等初判出來 (對方一開始就說什麼路權平等,我也跟他說各有立場,等第三公正單位判定)
而他的賠償的部分, 我們有請保險公司跟他確認
但是他說保險公司態度很差、不積極並且咬定責任在他(3/7)不願意賠償全額
所以對方威脅說要走刑事,因為他有體傷
而保險公司竟然跟家人說走到刑事,我們就要先判兩個月???!!! 易科罰金六萬 (這到底是什麼鬼)
對方還放話說知道我們家在哪,要找人上門,罵了一堆髒話
1. 是否一定要送3000車禍鑑定,因為初判似乎不會判定責任歸屬,但是鑑定會寫?
2.萬一真的走到刑事,會對我們比較不利嗎 ?
3. 調解委員會似乎也只是給一個公開的平台讓你們自己討論該怎麼解決,目前光電話聯繫都沒共識了
4. 還是調解委員會根本也不用去了,直接上法庭?
人命跟車子比起來當然是人命重要,這道理我懂
也一定雙方都有責任
照著責任歸屬程序走不就好了,公說公有理各說各話也不是辦法
以刑逼民真的這麼好用嗎
請各位大德幫幫忙,被威脅真的感覺很無助啊 >"<
而初判表上面寫的就可以簡易知道責任歸屬了,不曉得你的初判上寫什麼?
我想沒意外機車左放未禮讓右方、汽車未做隨時停車準備
現今已經強調的是路權的觀念了我同事遇到的狀況跟你不太相同
,同事是開車遇到騎機車的老人侵入他車導致相撞,騎機車的老人死亡,老人家屬要求賠五百萬
最後你知道嗎結局是法院定判我同事一塊錢都不需付定讞
但我不確定你們如果走到法院遇到的是怎樣的法官,畢竟情況都不相同
依我照你描述,你真的能強調自己無百分百肇責嗎,如果堅信自己無肇責當然走法院對付那些刁民
當然理直氣壯,但如果我是你遇到這樣相同的事無紅綠燈的路口雙方都有義務先停看聽有無車輛載通過
在通過,如果我是第一你當然是要送3000車禍鑑定,第二萬一真的走到刑事,會對我們比較不利嗎 ?
還是要看雙方肇責程度如果你一直堅信自己百分百無紅綠燈的十字路口無肇責
,但法官會這樣認為嗎?我強烈懷疑
第三目前光電話聯繫都沒共識了,我會提出我自己的條件看對方是否能接受?如果對方堅持以刑逼民如果是我當然也不須跟刁民聯繫了阿
第四還是調解委員會根本也不用去了,直接上法庭 問題三已經回答了
如果是我遇到你的相同型況我會報警並請保險公司以我保的第三責任賠償對方的體傷跟車損
,至於我的車沒保險就找個民間保養廠自己維修了你也別希望對方機車也有保第三責任險了,但是當然還是要問
以上是我自己遇到你這事件的看法啦,決定權還是在於你自己,如果對方還要要求支付數個月沒工作的薪水損失還有精神賠償
那我百分百跟他走法院的精神損失跟無法工作的損失是他自己說得算嗎 那審判席叫他上去自己裁定好了叫法官替他寫裁定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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