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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禁行機車及兩段轉,但要有配套措施

個人支持廢除禁行機車及兩段左轉,但是廢除之前務必要有配套措施,否則台灣三寶氾濫之下,恐怕道路成為停車場

1.單向三線道以上之內線列為超車及左轉道,非左轉或超車禁止佔用行駛(比照高速公路),駕駛人行駛超車道須以該路段之最高速限行駛
2.行駛快車道,行車速度不得低於速限之10公里(如速限70不得低於60),以杜絕烏龜車
3.廢除機車停等區,機車須依序排隊
4.機車比照汽車除了右轉彎,不得行駛慢車道超車,行駛慢車道速限須低於40
5.同車道不得併行兩輛以上之車輛(含機車與機車)
2017-04-15 22:28 發佈

.展哥. wrote:
1.單向三線道以上之內線列為超車及左轉道.....


左轉跟超車同一個車道?

.展哥. wrote:
個人支持廢除禁行機...(恕刪)


終於有人說到重點了

機車依序排隊

可是呢

這位哥!!

等下就會有人跳出來砲轟你了

機車要排隊的話會如何如何

你要做好準備啊

台灣爭取機車路權的討論大致定調了

路權我要,機動性我要,安全是別人的責任,開車的要有三個頭六隻眼同時看三個方向

Tom_Deng wrote:
終於有人說到重點了

機車依序排隊

可是呢

這位哥!!

等下就會有人跳出來砲轟你了

機車要排隊的話會如何如何

你要做好準備啊

台灣爭取機車路權的討論大致定調了

路權我要,機動性我要,安全是別人的責任,開車的要有三個頭六隻眼同時看三個方向

不過依序排隊這點我是不抱任何希望,畢竟確實機車機動性也不能和汽車相比(現在重機停在汽車格也是問題)

只求機車儘量併排兩輛那倒是還好
同車道不能兩台機車,有問題嗎是要排百貨周年慶喔!

F1024 wrote:
同車道不能兩台機車...(恕刪)

所以在平面要實行很難,但是在快速道路就應該禁止
其實仔細觀察可以直接左轉的路口
很多機車都直接從路口前的外線道橫跨二線來左轉
那外線道的車子要直走,不左轉的不就很容易撞上?
還要慢下來等你切過去,不等你又會被靠北說四輪嘴臉,然後塞車就是這麼來的

我覺得這就是為什麼要二段轉跟禁行機車的原因
並不單純是內線比較危險或是速度比較快的問題

還有變換車道也要跟著打方向燈阿
很多機車覺得鑽車既然沒違法,就沒必要打方向燈來變換車道,反正都是鑽

要鑽就算了
鑽一鑽兩線跨來跨去不打方向燈是怎樣

汽車不打方向燈的比例,如果十輛中就有一輛
那機車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的比例,就是十輛中有九輛
反正鑽車合法合理,不需要打方向燈?

大型重機變換車道倒是都好好的,都有打方向燈
同樣都兩輪,素質真的差得有夠多
是廢除"強制"二段轉
不是廢除二段轉

直走走中間

左轉靠左

右轉靠右

配套措施????????????????
1.單向三線道以上之內線列為超車及左轉道,非左轉或超車禁止佔用行駛(比照高速公路),駕駛人行駛超車道須以該路段之最高速限行駛

可是瑞凡,那轉彎前怎辦??
平面道路規定要以最高限速行駛,好像怪怪的


2.行駛快車道,行車速度不得低於速限之10公里(如速限70不得低於60),以杜絕烏龜車

同上


3.廢除機車停等區,機車須依序排隊

當初機車停等區就是因為機車起步比較快才設置的
我個人覺得要保留

然後機車排隊是世上最低能的行為,拜託不要
看一下教士的文章


4.機車比照汽車除了右轉彎,不得行駛慢車道超車,行駛慢車道速限須低於40

不要右側超車是好的
現在汽車不右轉也能開慢車道吧...
右轉才能占用的那個叫機慢車優先道


5.同車道不得併行兩輛以上之車輛(含機車與機車)

台灣目前停紅燈可以往前移
加州鑽車縫合法化了
你確定機車一台一台排,真的對交通比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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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有人說機車路權就是路權要有 機動性我也要

阿廢話機車不是就是機動性好,然後政府又欠路權,所以才會來爭路權阿...

綜觀全世界,就我大中華民國搞這些限制性的路權
還有一堆歧視性的法規

光是要求平等,在某些人眼裡就是一種危害吧




紅燈時機車從車輛之間通過是OK
如果行進間機車能不鑽行,那就不用禁行機車和兩段左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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