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經台二線時,楊男為了疑似為了超車,超速撞上同向騎車的簡姓姊妹」
根據中華民國交通規則:重機比照汽車
所以這是一起汽車撞機車的事故
再說一次:是汽車撞機車!
平時, 中華民國交通部、中華民國警察、警察廣播電台, 都有在宣導:
機車就是要靠邊騎, 不可以擋了汽車大爺的路!
交通部長如是說:

警廣都有教,你有沒有在聽啊?
要各行其道嘛,即始沒有禁行機車,被逼車,當然要檢討機車啊
https://youtu.be/EnFuCIDEMuM
台南警察也都有叫機車靠邊騎喔!(但是,汽車併排擋住機車道,他們都假裝沒看見...)
https://youtu.be/pYbeTNEx4FI
所以,事故原因,就很明顯了:
機車不靠邊(最好去騎水溝蓋),不懂防禦駕駛,又騎得慢(害汽車想要超車,當然是機車的不對)
擋住了汽車(重機比照汽車,不懂交通規則喔?)的路...才會造成這起事故
底下開放中立、理性、絕不雙重標準的網友,一起來譴責這起事故真正的肇事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