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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排害孕婦一屍兩命, 請台中江肇國議員說句話

新聞連結:併排停車害孕婦一屍兩命

「前方尤女占用車道併排停車妨礙車行,公車即向左斜向切入內側車道,因疏於注意未讓行進中人的車優先通行,造成後方的楊姓女機車騎士避煞不及,人車摔倒,遭公車後輪輾過當場死亡。」

新聞連結:江肇國叫所長來罰站

併排害孕婦一屍兩命, 請台中江肇國議員說句話

「車輛併排違停,警方接獲檢舉前往取締開單告發,意想不到的是,新科議員江肇國在接獲選民陳情後,居然要求派出所所長去罰站,並涉嫌辱罵。」


2017-03-31 0:27 發佈

wetty wrote:
新聞連結:併排停車...(恕刪)


台中不意外

很黑色的城市

併排停車得到方便
公車駕駛閃避碾死人
機車騎士被碾死
派出所長去罰站
議員準備被砲轟

所以這當中,併排停車的最沒事。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純粹看影片
根本無法說那台自小客車是違停
因為影片根本沒有拍進去駕駛座

這一案
如果沒有人死傷
那台自小客車根本就沒有違停的問題
還不是有人死亡了
那台自小客車才會被檢警認定是違停

結論就是
違停亂象永遠不會消失
現在在島砍死人都免死刑了
違停的罰則只會越來越輕
不可能會變重啦

A辣愛怕跑 wrote:
這一案
如果沒有人死傷
那台自小客車根本就沒有違停的問題
還不是有人死亡了
那台自小客車才會被檢警認定是違停

結論就是
違停亂象永遠不會消失
現在在鬼島砍死人都免死刑了
違停的罰則只會越來越輕
不可能會變重啦


大墩路算常去,直通costco

沒事啦,違停很正常


大墩路 wrote:
起訴指出,8月11日上午,邱男(24歲)駕駛23線公車沿大墩路由南往北行駛,向右停靠公車站牌,讓乘客上下車;尤女(33歲)駕駛小客車從後方內線車道行駛至公車前方併排停車。

尤女略停不到幾秒鐘,公車即要離去,因前方尤女占用車道併排停車妨礙車行,公車即向左斜向切入內側車道,因疏於注意未讓行進中的人車優先通行,造成後方的楊姓女機車騎士避煞不及,人車摔倒,遭公車後輪輾過當場死亡。

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公車於路邊起步往左切入內側車道,未讓直行車先行是肇事主因,機車騎士疏未注意車前狀況,採取安全措施,另尤女占用車道併排停車妨害行車,均為肇事次因。

尤女辯稱並未併排停車,有緩慢前進,準備迴轉去買早餐,並禮讓公車先行駛出去,但發生此事很難過,已與家屬達成和解。

檢方指出,監視器畫面,錄下尤女略停數秒鐘,即發生車禍,並非在行進間,因此依鑑定結果將公車和小客車駕駛起訴,而尤女已和解及過失程度較輕,請法官量處適當刑度。
跟日本一樣,路邊沒有停車格,也沒有機車格。
公車 客運 出站都是斜切出來的。有沒有併排都一樣。

只是有死死了,一定要拖出來幫負責任。

但重點應該還是切換車道未禮讓直行車。

且機車雨天路滑急煞摔車也是其一原因

等到標配abs,就不會有這種狀況了。

wetty wrote:
新聞連結:併排停車害...(恕刪)


反正所長已經調職

議員爽很大

不要再當選才是民眾之福!
沒事沒事,都是個案

違停的人不都是說停一下不會怎樣嗎

發生事情再來賠就好了嗎
車禍是去年八月在大墩路
關說施壓是前年一月在向上市場
時間地點都不搭嘎
請問這二件事有何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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