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騎車經過內湖行善路要右轉行忠路時在右轉道上沒有注意紅綠燈於是就順順的轉過去了,但是後來被警察攔下告知那邊有紅綠燈,我也看了一下就認了,但剛剛看一下單子是寫闖紅燈,這樣子的路口轉過去是算闖紅燈嗎?還是算紅燈右轉呢?雖然都是要繳錢,但也的確是違規了,不過還是想搞清楚一點…上網查到的紅燈右轉好像都是在一般十字路口上的右轉…
樓主如果是從左邊那支紅燈號誌的路口右轉警察只能開紅燈右轉罰600元樓主如果是從右邊那支紅燈號至順順右切警方依據獨立號誌開闖紅燈是合理的罰1800元樓主如果覺得罰1800元太高不合理可以向交通事件裁決所提出申訴這是你的權利如果可以改罰600元算賺到如果不行那就當作繳學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