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乘客上車後就開啟手機錄影往窗外拍攝,絕對可以錄到目前搭乘的計程車超多違規,下車後再拍下該計程車牌,
如果獎金制度跟uber一樣有10%的話,依照台灣小黃的習性,所以獎金加起來絕對也夠抵當次車資了
這作法政府考慮執行一下吧
LeeKeySee wrote:
大佬
搞清楚
檢舉uber有獎金是根據公路法檢舉未依公路法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
和交通違規檢舉不同好嗎
你也可以去檢舉白牌車野雞車一樣有獎金
如果交通違規檢舉有獎金
我就專職搞這個就好了...(恕刪)
就很多人一直搞不清楚為什麼要抓uber,一直用交通違規來模糊,轉移非法營業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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