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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車道

事情釐清了,就先這樣謝謝大家的建議
2016-11-24 7:33 發佈
厚~~~~四輪右轉逼車啦!~~~

離題了,上面是來亂的

這種案例吃虧的一定是汽車,有沒有保險

有的話出險,沒有的話,談和解吧

而且對方是一下子要告過失傷害,還是調解完金額沒談好才開始要告的呢?

重點,先去探探對方需要的金額,錢可以解決的,快點止血吧


楊安禾 wrote:
想請教各位,日前發...(恕刪)



「無科學證據可以佐證雙方行駛車道和碰撞前的相對位置」

這句對你有利。

意思是他自摔不關你的事。沒有證據可說明跟你有關係。
那擦痕你若不介意就不理他,說並沒有發生碰撞。可以全身而退
記得要說明,你正常直行中,看見後照鏡有人倒下,出自好意關心。

跟本不用怕過失傷害,也不用賠
沒碰撞沒肇責,連相對位置都不明確。

楊安禾 wrote:
閃了一下方向燈,車身偏右此時聽到煞車聲(對方可能以為我要右轉),準備看後視鏡時正在轉頭...(恕刪)


......

所以你是先改變動態才看有無來車.....

搞不好對方一直在你車身右側跟你併行....

那怕你只靠右了15公分...

車身突然一偏任誰都會嚇到....



麻煩下次請照這種步驟做....

打方向燈>轉頭確認有無來車>改變動向

若四週機車太多...或看到你打燈就拼命快鑽...

你也可以邊看來車邊慢慢關門...

關到差不多就不會有車硬擠了...

總之就是...先用眼睛確認...手再動作...
應該沒事了!已在陸續處理中謝謝大家

依你所寫的來看

問題出在: 你打了方向燈!
光這一點對方就可以咬死你是轉彎車,你上法院也講不贏,你筆錄怎樣堅持直行都沒用!!!

你想直行但想緊靠車道的右邊,緩慢的偏右靠行前,只要後視鏡及駕駛可視範圍內是無人無車的狀況下,是不需要打方向燈的!
但如果你要換車道、轉彎及靠路邊停車則是要打方向燈

不管你是否是在這個路口要轉彎,後車見你打方向燈,都會覺得你是馬上就要轉彎的車。
車速太快受驚自摔,當然會一口咬死你是轉彎車!

去調調監視器吧,看他是否是在你打方向燈前就自摔的巧合吧

davidhsu0905 wrote:
問題出在: 你打了方向燈!
光這一點對方就可以咬死你是轉彎車,你上法院也講不贏,你筆錄怎樣堅持直行都沒用!!!


去法院是講故事還是實事求事?
要不要看仔細點?

騎士自摔時,車還是直行,且無碰撞證明
筆錄直行、
事故圖也標直行、
初判表也寫無科學證據證明兩車相對關係。

綜合以上,騎士自摔跟汽車無關聯。
調什麼監視器,要證明他摔車要牽拖汽車賠償是騎士自己去調
沒事弄證據來砸自己呀?
證據說話,用講的,什麼打燈就靠右就嚇到騎士有的沒的,你看看法院怎麼說吧。
有受傷
無法證明他是故意
就算他是自己緊張自摔 未保持安全距離
只要你有一點點過失
過失傷人都成立
何況有碰撞

叫保險賠一賠
不用再想了
小宸宇 wrote:
去法院是講故事還是...(恕刪)



"新北市交通大隊事故處理組組長吳英洲指出,發生車禍時,就算兩車無碰撞,但如果兩者有因果關係(例如A車被B車嚇到而車禍),務必報警靜候警方到場採證調查,也不要有「我沒撞到他,是對方技術差才受傷」偏差的行車觀念,以免因小失大。"

別的案例,提供參考!!


只要後方說明是被你嚇到的,這點就真的要自己舉證說 並非為肇事因素了!!



另外,樓主看起來是已經在過路口前就行駛慢車道又打方向燈,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五條: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行駛慢車道然後直行?至少有一張"不依規定行駛車道"

wvsslin wrote:
務必報警靜候警方到場採證調查,也不要有「我沒撞到他,是對方技術差才受傷」偏差的行車觀念,以免因小失大。"


調查結果:無科學證據可以佐證雙方行駛車道和碰撞前的相對位置。
但確定的是兩方皆為直行車。因果關係在哪邊呢,我找不到。
要怎麼說A說B把我嚇到了就可以要對方過失傷害呢?

兩車相對關係不明確,你怎麼確定是被B嚇到?
C?D?還是聞到路口排骨便當太香了嚇到?
要不直接指控汽車為了靠邊買便當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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