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本人市區道路駕駛都非常注意行車動態。行車紀錄器加起來總共有八個鏡頭,為的就是怕意外。
結果今天發生一件行車糾紛。請問機車駕駛是否涉及逼車、強制、及公然侮辱罪?
看影片!
https://youtu.be/rqIRssEWRy0
2016/11/24補充右照後鏡前後鏡頭影片
https://youtu.be/s6CNIN54N0M
拿去地檢署就說要按鈴控告機車騎士
妨礙名譽 + 強制罪
(第二條應該是不會成立. 但告不成也無妨. 或者這條就不告了. 告第一條已經足夠).
其他就是等.
大概 3 個月吧!
等收到地檢署傳票的時候就出庭照實說就可以了.
這位 ..(消音)孩應該是沒有走過法院.
到時你就會看到他出庭時一把鼻涕一把淚跟你求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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