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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逼車,公然侮辱!

為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本人市區道路駕駛都非常注意行車動態。行車紀錄器加起來總共有八個鏡頭,為的就是怕意外。
結果今天發生一件行車糾紛。請問機車駕駛是否涉及逼車、強制、及公然侮辱罪?

看影片!
https://youtu.be/rqIRssEWRy0



2016/11/24補充右照後鏡前後鏡頭影片
https://youtu.be/s6CNIN54N0M
2016-11-21 17:4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機車
這好扯 明明是自己不對還在那邊~
三寶 三寶 終究還是三寶
又一個路怒症的
好意提醒都覺得被侵犯

那天被大車死角捲到輪下就沒得"含扣"
影片複製一份.
拿去地檢署就說要按鈴控告機車騎士
妨礙名譽 + 強制罪
(第二條應該是不會成立. 但告不成也無妨. 或者這條就不告了. 告第一條已經足夠).


其他就是等.

大概 3 個月吧!

等收到地檢署傳票的時候就出庭照實說就可以了.

這位 ..(消音)孩應該是沒有走過法院.

到時你就會看到他出庭時一把鼻涕一把淚跟你求饒.


該檢舉就檢舉,該告就告吧
不然交給媒體讓他紅也不錯
這種人就是傻傻的沒帶腦袋
提醒他一下省得下次害別人
我怎麼覺得開版的你是不是開車太緊張了啊???雖說謹慎是對自己和他人負責,這樣很好啦

但是你不太需要刻意的按那麼多下喇叭吧,那個喇叭是你按的沒錯吧

不是說按喇叭不對,是...不用那麼緊崩啊,你車速也不快,慢慢的轉就好,從後視鏡看若有機車從右邊過來,就緩緩的看是要讓他先過,還是他已經看到你要轉了讓你先過,就這樣而已啊~

以台灣的用車環境,這種情形根本是隨時都在上演,該不會你都是用這種方式好意的提醒右邊過來的車吧,想一想,這樣是不是容易引起糾紛

我愛01
這是我常過的路口
路線不寬,嚴格來說汽機車連併排行駛都有風險
我開車也騎車
那個路口明顯就是叉路
大家互相禮讓,差不到幾秒
沒必要在那邊叭個不停
行車糾紛不是你裝個八顆鏡頭就你最大
照你的開法倒是真的要八顆以上
轉彎車不是得禮讓直行車?
看影片未到轉彎路口機車已超前?
打方向燈就可不用禮讓直行車?
難道法令改了?

行車多禮讓吧!
不然給它直接轉過去
碰撞下去就知道誰對誰錯了

如果打向燈就可直接轉彎
那上次也是幾乎相同情況下(也已切靠彎處也早看到機車並有段距離)
差別是已到了轉彎路口卻被機車撞上來
機車追撞汽車側後3/1處(3分2車頭車體已轉彎至車道)
事後經簡易判決(輸)未禮讓直行車
不服去調解也說不禮讓直行...總之最後也是賠了幾萬

機車它不停撞上來吃虧是轉彎的自己...
好像不能了解樓主的問題?
影片說,機車沒打方向燈??他是順著主幹走啊,你前頭的白車也一樣不用打沒打方向燈啊。
逼車??該機車已過了你前方你還一直按,人家停下來查看算正常的吧。這樣算逼車嗎??
強制??發生原由同逼車…但人家停車後馬上又走啊,有強制你不能開車嗎?或許停在你前面不到十秒鐘?這能成立嗎?
侮辱嘛樓主是消音,不過看對方嘴型好像是在說三字經吧。
個人感覺,機車在你右後側你示警按一下就可以了啊,但該機車超過你,且你也還未到右轉的行車路線,就又按了幾聲…不知道該說什麼
他那個行向算直行
而你是右轉

如果真的撞到你的肇責還是比較大

而且喇叭警告按一次就好了吧,第二次感覺算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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