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我之前發生車禍,騎機車載我母親經過十字路口等紅燈,後來號誌變綠燈時,我看前方機車和斑馬線行人都開始起步時也跟著機車起步,結果被一酒駕闖紅燈機車騎士從側方撞倒,導致我左腳膝蓋骨折、我媽腦震盪昏迷,當時對方酒測值高達0.9!
當時車禍現場紅綠燈十字路口算是小路,附近沒有監視器可以拍到肇事者闖紅燈的情況@@
肇事者調解3次有2次沒到,到場那次說自己承認自己違規肇事,但因做工地零工 收入不穩定 故無法接受我方提的賠償金額,
後來經過調解委員遊說我方退一步降價,對方還是表明沒辦法接受、直說負擔不起....

因為後面2次調解未到場,在我們不得已提告後,檢察官單獨傳喚他第1次有到,但第2次需和我方同時被傳喚出庭時竟沒到,檢方後來打好幾天電話被告都不接,檢方就通知並建議我們做車禍鑑定分析報告,然後送法院!!
後來我打去他家問他父母,才得知被告已經失蹤半個多月,她媽說可能是因為半個月前確定酒駕被罰20萬(可易服勞役半年),怕沒有錢可以賠我方,故選擇躲起來逃避...

檢方我方表明願意,只是對方又聯絡不到......故檢方建議我們做車禍鑑定分析報告,然後送法院!!
但是當初車禍案件承辦新人女警說,因為案發現場附近沒有可以拍到路口號誌的監視器,故無法釐清責任歸屬,故向警方申請的初步分析報告也說無法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所以就算花3千元作車禍鑑定報告結果也因為證據不足而 不會對我方有利!?

檢察官也說 遇到很多被告 一開始在庭上都承認有違規肇事 但是一旦上法院後 又馬上失口否認..有些更誇張的是 明明證據確鑿也硬扯說肇事證據影片裡不是他本人...

這樣 萬一讓檢方送到法院法官那 也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肇事責任,被告也會耍賴失口否認闖紅燈!這樣對我方很不公平也很不利,且送法院請求民事賠償曠日廢時,且我方要求的賠償金額並不高,花錢打官司並不划算!!
請問 我們該怎麼辦才好呢!? 另外,對方 再一直避不見面,經檢方傳喚無故不到場,是否就會成為全國通緝犯呢!? 如果是的話,難道對方不怕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