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請益各位大大
小弟開車行駛高架上塞車,沒注意撞到前方計程車
當下我也立馬詢問是否有受傷
警察來做了筆錄也都沒受傷。
但隔天再與對方詢問時他說有去驗傷開診斷書。
1.對方車去原廠估要修六萬多 (後保桿+排氣管)
2.對方要求要賠償營業損失 兩天3000
3.我主張回復原狀但對方要求要換新品不肯退讓
4.我之前被撞我也知道修車金額都有折舊,但我擔心對方用刑事逼民事告我過失傷害罪。且真的是小擦撞當下對方沒有受傷,現在蹦出個驗傷單,我萬一被他告,我如何自保過失傷害罪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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