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燈加裝非常強的LED導致車牌無法辨識
我開車貼到很近的距離也無法辨識
行車紀錄器影片有廣角所以車看起來比較遠
我認為這已經嚴重有犯罪企圖
因為根本沒辦法用肉眼去看清楚車牌
這樣的車隨便都可以犯罪
向警察檢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 :
汽車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 一、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
得到以下結果
有關您檢舉882-DF號車輛車牌號碼不易辨識等情,因係監理機關權責,本分局業於105年11月3日以北市警同分交字第10532680303號函請監理機關卓處逕復;另交通部公路總局已建置「改裝車輛檢舉」信箱(網址為:https://www.thb.gov.tw/sites/ch/modules/feedback/carviolation_form?node=35ff994ae529-4862-83cb-9750744d2bd1),專門受理車輛疑似改裝檢舉案件,歡迎您多加利用。
二、若您對本次回復內容有疑問,請洽承辦人:警務佐黃元享,電話:02-25579094。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 敬復
今天得到監理機關的回覆
答案是通知驗車
請問哪個白癡會不把改裝的東西拔掉去驗車
今天叫這台計程車去驗車根本不痛不癢
打電話去監理站
監理站回只能通知驗車
打電話給承辦員警答案是不能直接開罰
只能送驗車
以後這種刷車牌
改LED燈都不用檢舉了
反正不痛不癢,這樣的車一堆在路上跑大家放心嗎?.
影片請按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