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程如下:
時速40的我直行在主要幹道,號誌燈為綠燈一陣子了
正要過路口時
左手邊支線道有一台很緩慢前進的計程車闖紅燈要過
我注意到的時候有按兩次短喇叭+減速,對方有煞車的樣子(速度突然接近停下)
我就從減速後的時速25加速回到40左右
結果對方肇事計程車突然加速害我閃避不及
機車後半段遭撞擊滑行3公尺左右,手軸小擦傷
當下已報警,後方又有路過證人4位同車。
11月初要去調解了,我個人損失是
機車維修38000,西裝1800+1800,手機螢幕2500,皮鞋2800,皮帶860,醫藥費300,計程車錢2000,
兼職工作損失三天共1450,主要工作損失4000x3天,總共63510。 以上收據訂單皆有保留。
我的問題如下:
1.上網爬過文 依法我可以提起業務過失傷害,但是只有小擦傷而已,對方會被判幾個月?(參考易科罰金)
2.如果和解我能夠開口要求多少&要多開多少讓對方喊價?
3.如果依照民事訴訟,我能夠被法院判賠獲得多少錢?
以上問題皆是建立在我方無肇事責任,對方一開始質疑我後方證人是串通的,
監視器清楚拍下對方闖紅燈,車禍後對方只跟我說保險會處理。
文長謝謝各位幫我解惑,有要補充歡迎各位回應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