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想請教各位前輩還有其它的處理辦法嗎? 先謝謝各位了。
事情經過是這樣(家人的車沒保車體險,對方肇事車輛是租賃車):
中秋連假前,家人在高速公路交流道被後方想插隊的貨車撞到,因為塞車所以家人的車子是沒動的狀況下被撞;警察到場後因為雙方都沒人受傷,所以只說後方撞的後方肇責100%,然後請家人去警察局做筆錄,因為當下車子不能動就直接請拖吊車拖回原廠;而家人到警局後肇事者已經做完筆錄(因為處理車子的事,又請其他親友幫忙載去警察局,所以比肇事者慢到),家人也就接著做筆錄,結束後對方只說會找保險公司處理,他一定會負責。
接著連假過後兩天,對方跟他的保險公司卻都沒連絡,打對方電話也不接,所以家人只好聯絡對方的老闆,但也是推拖有的沒的,後來有稍微強硬質問對方老闆後才說會趕快請保險公司去勘車,但是麻煩的來了;
隔天保險公司勘車後打電話告知家人肇事者是無照駕駛,所以保險公司不予理賠,請我們直接自己跟肇事者求償,聽到都快昏倒了,而且為什麼警察會查不到對方是無照駕駛(做筆錄時也沒有酒測),還要保險公司告訴我們說對方是無照駕駛,這部分警察有疏失嗎?
後來終於跟對方連絡上了,一直要求家人不要告訴警察他是無照駕駛的事情,說他會處理的;然後又拖了兩天,結果到昨天早上打給對方時,對方卻表示他沒錢賠(保養廠估價維修費十萬元跟拖吊費五千元),隨便看我們要怎樣。
我目前是請家人先去找承辦員警幫忙送調解委員會外,我想不到還有甚麼其他比較好做法或行動可以保障權益的,想請教各位前輩或有經驗的車主:
1.後續怎麼處理比較好,或是還有甚麼可以做的可以先做?
2.另外肇事者無照駕駛警察卻不知道這事,警察有疏失嗎?
3.會影響肇責或求償嗎?
家人只想趕快把車修好,其他的不想計較,先謝謝各位了。
既然對方無照 但是雇用的公司或許需要負連帶責任
民法第188條《僱用人之侵權責任》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
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
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
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https://law.moeasmea.gov.tw/modules.php?name=Forums&file=viewtopic&t=1389
howard855540 wrote:
我也在中秋連假前在信...(恕刪)
我可以體會這種感覺,大家彼此加油~~
有另外詢問過其他朋友認識的警察,得到的資訊是確實警察沒有義務告知對方的私人資料(有照、無照也是私人資料),肇事責任跟有無駕照無關,也不會對未來提出告訴或求償有任何影響,只會跟警察要不要開罰單有關係,以上是從警察那邊得到的資訊。
(我有問警察:可是我現在求償就被影響了,因為不知道對方無照,保險不賠,結果光等保險公司去查資料就花了快一星期,最後才說不理賠,白白等了好幾天,不然我就可以直接先修車了;一般小家庭也就一台車,工作、生活都要用到,要我們怎麼辦;警察也只說他們愛莫能助.)
後來也有再詢問承辦員警,也是得到一樣資訊,警察那邊也只建議我們先調解吧,不行就提告。
ps, 也是問過警察後才知道,原來單純民事財損警察單位是不會幫忙移送調解的;只有牽涉到刑事(有人受傷...等等)才會接受民眾申請幫忙轉送調解委員會。
Fireblade211 wrote:
無照駕駛是對方跟國家...(恕刪)
也許這位前輩本身或是親友是警務人員,才這麼激動;但是我並無要牽扯什麼,也沒甚麼居心叵測,不用想的人人都黑心 (一個小老百姓而已,沒背景沒勢力;警察幫忙,我們感謝;警察呼巄,我們也只能接受);
只是在家人這件車禍中,因為求償問題老實說我們確實因為不知道對方無照駕駛而被影響到了,相信一般人的理解中,行照、駕照不是一開始警察到場後就會確定的事嗎,但我們卻是白白等了快一個星期才由保險公司告知因為無照所以不理賠;一般小家庭就一台車,工作、生活都要用到,要我們被害者怎麼辦。
而且相信大部份的人對於法律應該也都一知半解的,碰到這種事沒經驗(也不想有這種經驗)也沒人可以問,也不知道這對之後的事情處理會不會有影響(談保險理賠確實被影響了),這時警察既是第一線處理,也是小百姓的第一道防線,不敢奢望警察全力幫忙處理,知道他們也有難處跟壓力,但也只期望能稍微用心幫忙一下而已;可以當下告訴我因為個資問題所以沒辦法透露對方資料,小老百姓我們都可以接受,這樣就可以盡快請保險公司去查,而不是像個白癡一樣只能癡癡的等,叫天不應、叫地不靈。
也還好有朋友認識警察,幫忙問了這些細節,也解說了之後可以怎麼處理,家人也才有方向(也感謝願意幫忙的警察);那如果是其他沒有人脈的人呢? 很多老人家一輩子奉公守法,不要說進警察局問,就連在路邊都不曾被攔檢跟警察說過話了,相信會有這種質疑也是正常的;當然經過朋友幫忙詢問後也知道原因,不解如此激動指控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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