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與台灣交通安全協會理事長上電台受訪時, 我也在廣播節目中透露我已經累計四年高速公路摩托車經驗, 同時也順便談及一般摩托車路權, 明白表示應該取消禁行機車, 還有為花東摩托車公民表示憤怒, 政府為了讓公民更安全蓋了兩條安全的公路(蘇花改與南迴改), 但居然限制摩托車不能行駛, 叫摩托車去跟危險車輛行駛舊公路, 世界上怎會有這種政府?

高速公路並沒有想像中恐怖, 只要騎士有快速公路經驗肯定沒問題, 所以政府早有配套準備, 就是先行開放快速公路, 累積一定年份的行駛經驗(有開放就代表有經驗, 真的無法一一統計是否行駛過), 然後再開放高速公路, 這就是循序漸進式的開放!
所以各位台灣同胞可以放心的讓政府開放了, 因為大型重機行駛快速公路已經超過4年以上了(紅牌2007年開放快速公路與國道三號高速公路甲線, 黃牌2012年開放快速公路與國道三號高速公路甲線)!
體制內我們與政府商談了五年之久, 高公局也去了無數次, 甚至高公局北中南各處代表自己都在高公局會議上公開說準備好了, 法律附帶條文也規定先行試辦一年再行民調, 當初紅牌車輛的前牌也是附帶決議所規定, 如今政府只挑自己要的附帶決定?
全世界都在幹的事(摩托車騎乘高速公路), 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民國公民在怕什麼? 中華民國公民拿駕照去換日文翻譯本馬上可以去日本騎台155摩托車騎乘日本國的高速公路, 這時候台灣人又變成守法公民完全不害怕(在日本違規罰的可是很重很重, 其他先進國家還有更恐怖的罰鍰)!
台北到宜蘭那一條公路安全? 我個人認為是國道5號高速公路, 所以請政府開放蘇花改與南迴改給所有摩托車騎乘, 請政府早日開放摩托車行駛高速公路!
摩托車公民: 米咖
多重用路人: 米咖
有人一直在追問里程數或總行駛次數, 里程數要算的話有點麻煩, 比較簡單的是2016/8/8那天的里程數(26公里+4.5公里), 國道三號高速公路北上(65轉國三到南港系統), 還有國五接國三到南港系統, 高速公路總次數約45次左右吧, 天氣狀況多半都是白天, 夜晚相對比較少, 還有下雨天或是下大雨都有!
依照相關規定提出行政訴訟(高速公路罰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