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對方車損賠償

假設我有保第三人責任險(包含財損責任)
當我和對方發生車禍, 無人員傷亡, 只有車體受損,
有向警察報案, 若事後對方向我索賠修車費 ...

1. 是否我只要請他直接跟我的保險公司聯絡即可?

2. 還是說, 等對方提出民事訴訟, 判決與賠償金額確定之後,
對方再拿著判決書, 向我的保險公司索賠?

實務上究竟如何? 謝謝!
2016-07-21 21:1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賠償

wutakashi wrote:
假設我有保第三人責...(恕刪)

基本上,不用想太多。
發生車禍之後,你會不會動用到保險,進行修車的動作??
如果會,保險公司會請你提供跟你發生車禍的對方聯絡方式。
在不然因為你有報警,所以警方一定會有另外一方的出事車主聯絡方式。

保險會去找警察索取相關資料。
樓主要主動通知保險公司,提出申請,
後續可以交由保險公司代處理。
因為你有做筆錄,所以你跟你的保險公司聯絡完後,你的保險公司就會直接跟對方的保險公司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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