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親7月初時騎機車準備切入內車道時,與內車道直行車擦撞,母親頭部著地受傷,所幸並無嚴重腦震盪,但也縫了好幾針。
汽車駕駛因有保險理賠,願意支付我們財損及醫療部分的費用,但同時也要求我們賠償他的車輛5萬元的修車費。
目前尚未進入調解委員會的過程,想請問的是:車禍事故中受傷者還要陪對方車輛的修車費用,這樣合理嗎?
vivian02 wrote:
我的母親7月初時騎...(恕刪)
疑點一.內線道"當時"是否有劃"禁行機車:標誌 有的話你們肇事責任較大.
疑點二.當時外線車道是否有其他車輛併排停車.以致於讓您母親必須要切到內線車道上才能行駛
疑點三.五萬元車損部份請對方拿出報價單.記得.一般民間不要相信(會灌水)
若是責任在於你們請對方到原廠(因為可以拿到發票.加上原廠是要報稅)灌水機會少
肇事責任鑑定請"警方"送鑑定.再來看歸屬問題
買現代車心臟要夠大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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