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因騎機車未依二段式左轉被捉也認命了,但我也不是闖紅燈怎麼會被開闖紅燈,所以上來問看看這樣開有沒有錯,謝謝.看了各位的文補充一下好了,我是由金華路左轉尊王路而警察是由金華路右轉尊王路,所以如果沒錯的話我的前面是綠燈的,而當到了尊王路時因為覺得想蹺跑所以又轉到金華路尊王路路口,警察看到我轉過去了也來找我了,當然依南部的習慣當然是求情看看能不能放我一馬之類的想當然最近風頭緊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就拿駕照出來了,接下來就是開單了,晚點下班來交通事件裁決中心看問看看.
Mystique Hsiao wrote:是在紅燈時直接左轉...(恕刪) 您好,沒有闖紅燈,就習慣開車就直覺性彎過去了,所以總覺得怪怪的,有種被坑了的感覺,就罰單的字面上來看53條之一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earchNo.aspx?PC=K0040012&DF=&SNo=53第 53 條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罰單寫紅燈也沒寫左邊紅燈還是前面紅燈,當下也覺得做錯事被捉了被開單也應該,只是一般人也不會去記幾條之幾是罰什麼吧所以還是問問看查看看好了,如果沒錯的話心裡也比較踏實,謝謝.
版主.你應該是當場被攔下告發吧?!這我被開過...事發地點大半都是都是相當相當熟悉的街道當下紅綠燈號誌若無左或右箭頭;而是處於【紅燈】;因那街道走了1.2十年從沒看過有員警埋伏在抓【紅燈左轉】;於是乎..就照以往習以為常未等【變綠燈】就直接左轉過去了,後面兩名員警馬上追上來..說【紅燈左轉視同闖紅燈】;員警有錄影;確實違規認命,就1800進貢國庫你那十字路口還有需二段式左轉的標誌;我當年被開紅燈左轉的地方並不用二段式左轉;【但需等綠燈才能直接左轉】、【紅燈左轉視同闖紅燈】我自以為走了1.2十年OK的習慣..但確實是違規的;繳過1800下回再經過那路口就知要等綠燈才能直接左轉或二段式左轉;但若設置有需二段式左轉標誌也是需去右邊待轉,不能綠燈直接左轉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