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這個動作是讓有防禦駕駛觀念的人...不過路上看到一堆人...下雨的時候.開車或騎機車的速度跟車距...跟沒下雨幾乎一樣...(我下雨開車時速大約在90~100之間(看雨勢...假如遇到以前高雄大淹水那種雨勢..會更慢一點)..不過我還是看到一堆車從我旁邊呼嘯而過)
國道公路局講話的都是坐辦公室.完全沒經驗可言..那個發言人下大雨都在辦公室吹冷氣..有道路經驗嗎我要遇到前面車因為大雨開閃黃燈..不管雨多大.車多塞..一定衝到他前面開..誰知道他是不是三寶..也不想賭他會不會變換車道一堆事故車開閃黃燈被撞..這發言人應該付一些責任..誤導大家..導致燈號意思不明而追撞
波多野結紮 wrote:天啊 連國道公路警...(恕刪) 基本上會到要打雙黃燈應該有一些條件~1.傾盆大雨2.國道上時速基本上大家都會自動下降很多,3.視線很不良~雨刷再快都來不及,4.當然也不可能變換車道~都看不清楚怎麼換車道@@我覺得以上條件有~就可以打雙黃燈了!當然~有要變換車道時要打方向燈要改回來~以上~供參~
天氣惡劣,當然可以。只是打了之後,勿再變換車道!一般天氣在還不是很惡劣時,為給予他人警示,是先開大燈(近燈模式)的。之後狀況繼續惡化,才開警示燈的。另外雨天,盡量不要走在排水車道上(公路上相較低的車道),中間有隔離帶的高速公路一般都是最內車道為排水車道。否則,很容易遇到車子漂移的。若真的車子漂移,應握緊放向盤(不要試著去轉動方向盤)、放開油門(別踩煞車),讓車子順著原方向滑出積水區。當感覺方向盤的扭力變大時,即表示已脫離打滑區,這個時候就可以恢復正常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