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路段的人行道未實施「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
但總是一堆機車停在人行道上阻礙通行,
常看到路過的行人都直接走馬路上,
每一兩天路過就打110,
大改打了一個月,
還是沒用,
最後我拍照檢舉,
信義分局居然回說:
『現場沒有禁停標誌、也未實施「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不宜舉發』。
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就寫說不能停啊,
停管處也說未實施「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還是可以開單,
於是我就再打110,
並請現場處理員警回報我處理結果,
幾個小時候處理員警打給我,
還是一樣說『現場沒有禁停標誌、也未實施「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不宜舉發』,
接著我就請他打詢問停管處然後再跟我說能不能開單,
結果當然是擺爛、裝死,
而且以上狀況大概有兩三次吧。
像五分埔派出所這樣擺爛,
真的就拿他們沒轍嗎?
停管處也是踢皮球,
口說說可以開單,
但說開單是警察的職責,
明明停管處也可以去開單,
但講到這就開始扯東扯西...
請他們將該路段實施「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
就說附近沒有其他地方可以停車...
明明附近不到兩百公尺就有松山車站地下停車場(沒甚麼人停),
到底是每天路過的幾百個行人重要,
還是那違規的三十多部機車重要...
kobenein wrote:
有一個路段的人行道未實施「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
信義分局居然回說:
『現場沒有禁停標誌、也未實施「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不宜舉發』。
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就寫說不能停啊,
檢舉經驗就是如此
這種路段,只能當成是看起來像人行道、騎樓的停車場
kobenein wrote:
像五分埔派出所這樣擺爛,
最近才搬來松山嗎?
好懷念前後站打通之前,汽、機車都可以到處亂停的日子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