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母於前兩天發生車禍,只有大腿擦傷但對方遲遲閉不見面,電話也不接,對方有說有保險,但摩托車送修,保險公司也不見人,現在對方電話完全不接,聯絡不到人。想說是否直接驗傷提告、受傷期間所有費用列出一併向對方提出賠賞。當下已有報警,並開出三聯單了請問大大們,現在該怎麼處理呢? 目前肇事責任沒下來,但百分之百是對方的錯了
對這種裝死的 建議 30天內 直接跟警察 說要提告過失傷害就好有時因為 種種原因 警察不會很 積極去聯繫對方...(單子上有沒有寫到受傷 沒的話他就PASS了)如果一提過失 對方通常會比你還急 (警察也會很急... 他要主動幫你送 工作增加...)上次我被酒駕追撞 等他快一個月 不出面 一提過失3天內包含和解用到好...PS.不是教你以刑逼民,只是看對方態度來決定事情如何處置而已。
1.要看對方保險公司人員是否與你聯絡,通常對方要到保險公司去辦理出險動作.然後就要看保險公司的動作快慢了.有時拖一個禮拜理賠人員才出現都有可能.若是保險公司有和你聯絡,也會等到一個月後交通事故初判表判定出來.保險公司才會依據肇事比例和你做賠償和解動作.理賠人員會告知你需要準備哪些資料給他.如果車禍當場對方業務有給你們名片你可以直接找對方保險業務人員.2.如果對方都沒和你聯絡.你需要再6個月內前往當地轄區配出所申請調解.這時對方就會和保險公司業務出面處理.
dennyshih9 wrote:去車禍地點的區公所...(恕刪) 不一定會出面歐~都說有保險了...一切由保險公司處理是我也不會管...沒有傷者為大這回事更何況...樓主要不要先講一下事發經過和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