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lan_fjshih wrote:VIDEO HERE...(恕刪) 法官判決的不如你意就是"不肖法官"你到處給別人告狀算什麼呢?你都可以檢舉,別人都不能提起申訴、訴訟的喔~~輸了就說法官不肖~~那你呢????有本事把自己的個資都公布大家知道,就像警察給人民開罰也要穿制服吧!!同時也要穿者制服接收大眾檢驗吧~~躲在背後到處檢舉,這是什麼XX心態~~真的覺得自己是正義無私的就是要檢舉別人前把自己個資通通公布,讓別人也能檢驗你呀~~~~
jangjyyu wrote:就像警察給人民開罰也要穿制服吧!!同時也要穿者制服接收大眾檢驗吧~~ 好像沒有呢偶都被躲在天橋的偷拍, 不管是禁行機車或者是直行車道左轉, 還是壓雙黃線, 兩段左轉,, 闖紅燈, 超速, 巷弄逆向....還是直接攔檢從來都沒去檢驗過這些制服警察三百萬件,代表三百萬個駕駛人及行人遭受了不白之冤 (即便是行人的角色,我也被攔過,松江路穿越馬路)民國八十幾年更誇張,還有一年五百多萬件的我們北市的駕駛人是怎麼度過以前那些日子的?
Johnny_depp wrote:好像沒有呢偶都被躲...(恕刪) 從來都沒去檢驗過這些制服警察...是自己放棄自己的權力不去檢驗這些警察的作為~~如果我有機會一定馬上檢舉到違規的警察上電視出名~~決不止一張罰單而已~~
jangjyyu wrote:是自己放棄自己的權力不去檢驗這些警察的作為~~如果我有機會一定馬上檢舉到違規的警察上電視出名 兄弟! 佩服!敢問兄弟被警察舉發後,是否都叫警察告知您相關個人資料,然後開始跟監其上下班是否有違反道路交通規則?我真是孬到連問警察先生貴姓都不敢,當然罰單上都會蓋警察姓名章,但我還是不敢詢問其住哪裡,用什麼交通工具上下班
請問 「不肖法官」 的意思是?有何不肖之證據說明該代表著法律最高的判定者不肖?公開指名道姓批判,甚至會使當事人不舒服的汙辱的字眼這是現在一般民眾的水準了嗎?別真以為國家給予人民有檢舉交通違規的權利,就真當自已是蝙蝠俠了
dylan_fjshih wrote:VIDEO HERE...(恕刪) 這篇?還是這篇??這位??還是這位??有掛的話講清楚呢,都指名道姓對方了,為何本人OOO名字不寫出來,不然真的發生隨便找個人來當檢舉人都行囉
銀噹•馬汀 wrote:這篇?還是這篇??...(恕刪) 這篇就很扯另外高速公路開放路肩行駛是給要下前方交流道的車用的,用意在紓解主線車流,不是給塞在主線道的車插隊用的。這樣的法官不是"恐龍法官",那什麼才是"恐龍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