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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請益(附交通事故現場圖,順便徵求當天行車紀錄器))

徵求當天行車紀錄器
事發時間:1050104 早上8:00~8:40
事發地點:高雄市裕誠&博愛二路口

我當時為右轉車道直行打右轉方向燈
時速已降低至20-30準備進入右轉
有看後照鏡後方並沒有離我方很近的汽機車

不料對方從右後方超車,先撞擊我的右後車殼
在撞擊到右側把手
造成我與被我載的人原地向右跌倒
而對方則是向前滑行

就警方所提供交通事故圖所示
肇則絕對都在我身上
且對方提出的金額近3萬

但我的車根本不是從左切至右
我是一直在車道右邊
對方當時要超我車時都騎到紅線裡面在超了...
事故圖有異議還必須付$3000才可以鑑定

剛才我也有到交通隊詢問監視器相關問題
交通隊請我到辦理的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員說監視器不是他們的
要我打電話找交通局,找了交通局他說可能是捷運公司的監視器
我再跑到巨蛋捷運站的服務台詢問
人員和我說,那應該是警察才有這種公權力....
這我到底是要去哪調...

車禍請益(附交通事故現場圖,順便徵求當天行車紀錄器))
2016-02-22 18:37 發佈
今天是2/22,你在問1/4的事,一般監視器只有一兩週的時間而已,你要舉證他超車不當也是困難,你有保險公司幫你處理嗎?先看你的保險公司怎麼說吧!
警察筆錄指出你由左方轉到右方
如果關於這點你有異議
你應該當場提出
你有在筆錄上簽名嗎?
如果你簽名那表示你對筆錄上所記載的是完全認同
兩車同車道應依序前進,不可同車道超車也不可右側超車
兩車同車道應依序前進,不可同車道超車也不可右側超車
監視器請警察去調閱...
真是又在亂唬人民了

之前在網路遊戲中對某玩家提告
警察居然要我提供對方IP...最好有對方名字或住址

當時我也說個資法問題,我怎麼可能去要到這些資料
第二天我拿著小六法再去警局他就受理了...
還一直說我沒告成是誣告唷...真是 ,小六法都在手上了,還想唬我

不然拿著錄音、錄影設備,如果A單位說是該找B單位
告知A單位說要錄起來,拿去轉告知B單位
yuching367 wrote:
今天是2/22,你在...(恕刪)

對!我也是這樣想!但想說也上來問問

QQ哥 wrote:
警察筆錄指出你由左方...(恕刪)

筆錄沒有說到我從左方切至右方...



豬小.. wrote:
兩車同車道應依序前進...(恕刪)

現在我也是在想這點
但沒有監視器或其他影像一切免談...
事故圖上的2是你吧
圖上2車往右靠啊

QQ哥 wrote:
事故圖上的2是你吧
...(恕刪)

圖中2是我
但我本來就在外側了
這明顯和我當初做筆錄不一樣
我說我本來就靠外側
對方從後方撞擊我的右後方
首先 我不知道 到底是誰的問題 照成車禍

所以這部分 我不評論

我就回 警察 跟 監視器的部分

警察主動調閱部分 只能調閱 交通大隊 路口裝設的監視器

除此之外 警方不會主動去幫你調閱 任何監視器(因為不屬於他們管轄)

如 里長裝設 店家裝設 捷運裝設 私人裝設 的監視器

他的不會主動幫忙去調閱

你必須自己親自去問 去找

但是

如果遇到 像 里長 銀行 捷運 等等這類 大眾私人場所

需要你出示 警方公文 或 警方到場陪同調閱

你可以要求警方 協助 警方不得拒絕 但是時間要約

不是你說了 警方馬上就發公文 陪你去調閱 他們也有固定勤務

已上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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